门头沟法院通报涉未成年人人身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情况

19.06.2020  08:40

孩子上课意外受伤,责任谁来承担?“熊孩子”欺负同学没轻重,家长是否要担责?近年来,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等涉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事件,时常登上热搜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们要怎么做?

6月18日,门头沟法院召开线上新闻通报会,介绍该院受理此类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特点及法院特色工作,发布典型案例并提出工作建议。

通报会上,民一庭负责人韩晓飞通报了近五年来涉未成年人人身权益案件总体情况,案件类型主要涉及未成年人为被告人、犯罪对象的刑事案件,涉未成年的离婚纠纷、抚养纠纷、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纠纷等。

经调研,涉未成年人人身权益案件有三大特点:一是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容易成为犯罪行为被侵害对象;同时因辨别是非能力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未成年人也易成为具体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二是和谐、健康、稳定的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抚养权归属的判定影响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三是除了传统的发生在校园内、游乐场内、公共道路上的伤害事件外,未成年人实际面临的社会风险日益增多,安全事故频发。

针对上述问题,门头沟法院推出四项特色工作:一是强化法院职权干预,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刑民案件;二是坚持合适成年人参与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全面、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创新三员协作体系,助力作出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裁判结果;四是推行“菜单式”普法,用法治教育为未成年人护航。

未成年人保护是立体保护和综合保护,结合影响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因素,该院提出如下工作建议:一是重视家庭责任,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二是强化学校责任,创造安全的教育环境和良好的教育氛围;三是落实司法责任,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

通报会上,门头沟法院还发布了六起涉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校园欺凌、抚养纠纷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介绍案件的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以期强化未成年人人身权益保护、引导未成年人合理合法维权。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不仅关乎个人和家庭幸福,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门头沟法院将继续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己任,加强与婚姻家庭关系修复中心成员单位的协作,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赵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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