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通报家事案件审判情况: 调撤率近七成

20.12.2016  19:01
  12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家事案件审判情况并发布10个典型案例。2014年至今年10月,北京法院共受理一审家事案件121476件,审结112351件,平均调撤率69.6%。

  北京高院民一庭庭长单国钧介绍,长期以来,以离婚、继承、分家析产等纠纷为主要内容的家事案件是北京法院最为传统、数量稳居前列的民事案件类型。梳理这些家事案件, 主要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家事案件数量在高位中稳定增长。近三年收案量中,2014年比2013年增长5.5%,2015年比2014年增长11.4%,2016年1至10月比2015年同期增长3.8%。二是类型化程度高,离婚、继承案件占比高。以2016年1至10月为例,离婚案件新收16646件、继承案件新收10116件,占了1至10月全部新收38201件家事案件的三分之二强。三是调解优先原则在家事案件中发挥突出作用。2014年度调撤率为68.3%,2015年度调撤率为67.9%,2016年1至10月调撤率为72.5%,整体案件调解撤诉率稳定在总案件数量的三分之二强。四是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首先是涉诉分割财产标的不断增大,涉及的家庭财产利益如房产等动辄几百万甚至千万,个别社会人群的家庭财富分割标的甚至达到几十亿。其次是新类型财产案件不断出现,股权、期权、保险产品、信托财产等新型财产形态不断出现,涉及小产权房、公租房、农村宅基地房屋等法律定性上有争议的案件持续增加。再次是科技发展带来的新类型案件涌现。如人工生殖技术发展带来的新类型家事案件,电子类、信息类等新遗嘱类型,网络虚拟财产分割等都需要法院在界定法律性质基础上进行裁判。

  近年来,北京法院以维护社会和谐,构建良好家庭关系为目标,从家事审判队伍建设、家事审判理念培养、家事审判疑难问题调研和审判尺度的统一各方面不断加强家事审判工作。在机构设置上,实现了妇女维权合议庭的全覆盖,一中院、二中院、东城、西城、丰台、房山等法院陆续成立了组织形式固定的家事审判庭室,选派了一批业务精湛,家事审判经验丰富和责任心强的审判人员专门从事家事审判工作。在家事审判工作方法上,试行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积极探索“离婚冷静期制度”,引入社会力量完善联动合作机制,规范当事人诉讼行为,减少冲动型离婚现象。

  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首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西城法院实行家事案件情感修复工作机制,通过引入情感心理专家开展心理疏导、情感修复工作,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妥善化解家事纠纷,自2016年4月以来,不到8个月时间就有36名当事人在诉中接受了专家提供的心理辅导与情感疏导,调解和撤诉率达到了63.6%。东城法院授权家事调查员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工作,对当事人身心状况、家庭关系、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帮助法官“诊断”案情、探明矛盾根源。房山法院利用12368语音服务平台,开通反家庭暴力咨询服务热线,对96个来电咨询进行指导。《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该院作出2例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依法保护受害人人身安全,阻止并惩戒施暴行为。 责任编辑: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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