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法院通报农村建房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情况

01.07.2020  15:40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日益高涨,农村新建、翻建房屋工程持续增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成为怀柔区农村地区较为常见和高发的案件类型之一。相关案件反映出实践中的哪些问题,常见纠纷如何裁判,关涉农村建房参与人员的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成为关注热点。

为提高农村村民法治意识,推动农村建房市场规范化运转,促使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在源头上得以治理,6月30日,怀柔法院召开农村建房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通报该院近三年涉农村建房施工合同案件的审理情况。

2017至2019年,怀柔法院审结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304件,其中,判决调解162件,撤诉139件,其他方式结案3件。与2017年相比,2019年新收案件数提升37.97%、审结案件数提升22.47%、判决调解率提升30%,呈现“三升”态势。

审理中发现,此类案件反映出四个突出问题需重点关注:74%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农村建房通常由 “施工队”等承担,施工者水平参差不齐。施工前仅进行口头协商或书面约定不明确,施工中建设方“指示”变更合同内容,导致40%的案件存在施工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问题。80%的建设方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或是受专业知识限制无法有效监督。

因当事人缺乏证据保存意识、工程造价鉴定费用较高、鉴定周期长且标准不明、鉴定结果难以被直接采纳、矛盾激化严重等问题,此类案件在审理中面临事实认定难、造价确定难、质量鉴定难、裁判推理难、矛盾调和难的“五难”困境。

为化解审理难点,该院“靶向”落实工作举措,强化诉源治理,组织“一村一法官”活动包村入户答疑,安排15名调解员入驻诉调对接中心化解纠纷,设立9个巡回审判点公开审判;提升案件质效,借助人民陪审员社会经验认定事实,强化勘查询问,运用“三级审判质量监督机制”提高质量,施行长期未结案件挂账督办;推进普法宣传,开展“京法巡回讲堂”送法下乡,通过多媒体平台推送“以案释法”案例示范指引,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审理情况。

针对相关问题,怀柔法院庙城法庭庭长崔小东提出对策建议:多途径宣传推广农村建设施工合同制式范本,备案施工合同及相关图纸;农村房屋建设方与施工方充分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固定协商内容,施工过程全称留痕,分段验收,出现纠纷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强制实行监理制度,聘请工程监理对施工过程予以监督,监理人员可放宽资质要求;强化农村建房施工培训指导,引导农村建房施工人员向专业化方向升级。



 

 

  责任编辑:赵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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