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召开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三个规定”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力度专项部署会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全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系列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巡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法院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够了解、不够熟悉、掌握不够全面,宣传教育还不够,社会认知度不高,没有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等问题,7月6日下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视频会议,对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三个规定”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力度工作进行专项部署。
会上,北京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玲玲从教育宣讲、问题自查、通报警示、建章立制等四个方面,通报了教育整顿以来全市法院开展“三个规定”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前一段工作取得的成效。她表示,针对存在的问题,北京高院党组审议通过了《北京法院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力度 进一步营造落实“三个规定”良好氛围立行立改工作方案》,全市法院要从7月开始,结合教育整顿持续深化整改工作,要从加强对“三个规定”的教育培训和测试、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线索的核查和案例警示通报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推动形成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完备制度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
北京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凤德强调指出,全市法院要牢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化整治整改,确保取得实效。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如实主动记录报告,是严肃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是考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试金石;要充分认识到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对于规范司法行为、防控廉政风险、确保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大现实意义,严密组织部署,压紧压实责任,长期坚持抓好工作落实。要聚焦问题和不足,迅速补齐短板漏洞,积极营造落实“三个规定”良好氛围。对内要加强教育培训,推动形成严格记录、及时填报的浓厚氛围;对外要进行多渠道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的良好局面;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对违纪违法行为的追责通报。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联动,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各院党组对本院“三个规定”整改落实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负总责,党组书记、院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宣传部门、教育培训部门等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创新宣传思维,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持续扩大“三个规定”影响力,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有力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北京高院局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驻院纪检监察组处室负责人,各中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分管纪检监察、政治部工作的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