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首例跨境电信诈骗案
9月14日下午,门头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21名被告人分别因涉嫌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当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4月至8月间,被告人吴某勇、陈某辉在陈某元(另案处理)的组织、指挥下,伙同被告人章某等人在越南老街省一出院落内,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形成以陈某元为首要分子的诈骗集团。该犯罪集团通过微信等即时聊天工具,伪装成功人士身份,以发展男女朋友关系为名,利用“汇丰数字交易中心”“中银证券交易所”等虚拟网络平台,诱骗被害人投资,在兑现初期小额投资回报诱骗被害人进行大额投资后,通过关闭平台并停止返款以骗取被害人钱财。该犯罪集团以上述方式先后骗取30余名被害人投资款,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人民币130余万元。另外,被告人潘某泉在陈某元(另案处理)的指挥下,在云南省河口县接应、安顿林某贵等被告人,并组织上述人员偷渡至越南。
据被告人陈某辉供述,诈骗集团内部分工明确,他负责“后台管理”,负责虚拟投资平台网站数据管理、充当客服、购买微信、QQ号;吴某勇在陈某元的指挥下,负责越南窝点的日常管理、话术指导并参与实施诈骗;刘某花负责做饭、清洁等工作;其余大部分被告人则负责“前台聊天”,即通过“老板”陈某元提供的工作手机,进行诈骗。
本案30余名被害人中有男性也有女性。他们在抖音、探探等平台结识伪装成成功人士的犯罪集团成员,在诈骗团伙每天的嘘寒问暖中逐渐卸下防备,对诈骗团伙所说的“一起赚钱”“你也注册一个,坐等收益”等噱头信以为真,开始在虚拟平台投资。“投资”期初,他们常常能够尝到甜头,小有收益,并可正常提现。等犯罪团伙决定“杀猪”后,他们的账户便无法正常提现,微信、QQ等也被犯罪团伙拉黑。
庭审现场,21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我想真诚地对被害人说声对不起。”“我对不起我的父母和孩子。”多名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泣不成声。
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