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开展廉洁司法教育 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

11.03.2017  09:03
  着力加强司法改革后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模式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探索建立与司法改革配套、同步的廉政风险立体防控模型和工作机制。3月9日,北京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全市法院积极适应司法改革需求,实现既“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又让审理者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已经发生了一些结构性的改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廉政风险点正在发生变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高晓陵表示,全市法院要构建与司法责任制改革同步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纪检监察部门的纪律监督与法定审判监督、院庭长管理监督、专门机构质效管理监督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有序衔接,确保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北京高院要求,全市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要有针对性地梳理核心业务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照《北京法院审判工作规范》规定,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权力清单、审委会工作规则。市高级法院将运用北京法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系统,从信访举报分析和查处的违纪案件中总结归纳廉政风险点,通过对风险点的系统化、数据化和集约化处理,强化对司法权运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有效预防。

  会上,全市各中级、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分别向市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万明同志呈递了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针对法院各级领导干部,直接行使审判权、执行权的法官以及管人管钱管物等关键岗位的 “关键少数”,北京高院将通过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他们守住底线、当好表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万明要求,全市法院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将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通过积极构建与司法责任制改革同步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与司法体制改革相配套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在监督下规范运行。

  据悉,北京市的法官惩戒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法官惩戒委员会即将正式成立。北京高院将研究制定法官惩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机制及其他配套措施,坚持监督问责与权益保护相结合,规范管理法官司法行为。 责任编辑:赵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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