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院多措并举提高抚养费案件执行效率

23.12.2015  20:34
  “自从和前夫离婚后,他就没怎么好好给过孩子抚养费,后来经过法院判决,每个月给孩子800元抚养费,以前每个月,都是我来法院领的。现在好了,登记了账号,前夫每月把钱直接转到孩子的银行卡里,省事了很多。”聊起最近拿到的抚养费,宋女士表示十分满意密云法院执行法官的工作。

  宋女士和钱先生本系夫妻。2012年,因感情不和,宋女士和钱先生协议离婚,约定三岁的女儿归宋女士抚养,钱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后因钱先生没有按约支付抚养费,宋女士代理孩子将其诉至法院,经过法院调解,宋女士和钱先生达成协议:以往拖欠的抚养费不再索要,此后钱先生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800元。协议生效后,因钱先生仍旧没有按约给付抚养费,宋女士申请了强制执行。因对宋女士有意见,钱先生不愿与宋女士见面,每月都是将抚养费送至法院,宋女士再来法院领取执行款。如今,宋女士与钱先生在密云法院执行法官的协调下,设立了抚养费专项账户,每月由钱先生固定向账户中存入抚养费,避免了双方每月来往法院的诉累。

  据了解,申请对抚养费进行强制执行的案件,在以往的执行中并不轻松。由于此类案件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一般都存在矛盾,同一申请人几乎每隔一段时间(以一个月为单位、以一个季度为单位或每半年为单位)都要申请一次,重复性极强,而在案件分配到具体承办法官时,则是庭长利用分案系统随机分配,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相同的抚养费执行案件分给不同的承办人,导致执行线索分散。因庭室内部未实现信息共享,不同承办人分头多次执行,浪费司法资源,而由于案件的执行是按月或按年给付,当事人频繁来往法院,也给当事人造成了诉累。

  为了切实服务辖区群众,减轻当事人诉累,2015年5月,密云法院针对抚养费执行案件建立了“类案台账”, 由内勤制作记录册统一记录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申请周期等信息,便于庭长将依据同一裁判文书多次申请执行的案件分给同一承办人,使承办法官充分利用之前的有效线索开展执行工作。针对以往需要频繁来往法院的此类案件当事人,为避免双方因执行问题多次往返法院,则由执行法官协调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设立抚养费专项账户,由被执行人定期向账户汇付生活费等各项费用,执行法官定期查询,以确保被执行人按期给付。同时,根据抚养费类案件的特点,执行法官积极与辖区网格员联络,充分发挥网格联络员熟悉乡情、邻情的作用,查找被执行人工作地点、家庭住址等线索,执行法官还可联合网格联络员约谈双方当事人,促成执行和解。

  据统计,目前该院抚养费执行案件“类案台账”中已登记了70余名立案重复率较高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这些案件均由固定的执法法官负责执行,经过协调,其中已有24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设立了专项账户,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双赢”。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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