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在铁路公安配合下异地拘留“老赖”
11月2日,本是一个平常的周末,而此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却在邯郸火车站度过了紧张的4分钟。当天中午12时21分,从成都开往沈阳北的K386列车经停邯郸,停车时间4分钟。在铁路公安的配合下,昌平区法院成功控制了一名身负百万债务的“老赖”杨某。这是今年9月京津冀三地高级法院与公安部铁路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联动查控被执行人的工作意见》后,北京法院首例在铁路公安的协助下异地成功查控被执行人的案件。
和法院“打游击” 欠债不还逃避执行
杨某是某批发市场的法定代表人。2013年9月,林某、某贸易公司向曾某、王某借款500万元,由某批发市场提供担保。林某、某贸易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后,未继续还款,曾某、王某遂提起诉讼。昌平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林某、某贸易公司支付曾某、王某借款及利息共计530万元,某批发市场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多被告仍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某批发市场的法定代表人杨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由于被执行人都不在北京,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找,均未发现下落,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线上联动查控 让“老赖”无处可逃
适逢京津冀三地高级法院与公安部铁路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联动查控被执行人的工作意见》,法官灵机一动,想着被执行人很有可能因业务或居住等需要在京津冀一带出行,便通过北京高院向铁路公安局发出了《协助调查函》,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购买火车票的信息,几天后便收到了反馈信息,失信被执行人杨某购买了K386次列车的普通火车票,乘车区间为四川营山至河北邯郸,该列车将于11月2日12时21分到达邯郸站。法官当机立断,联系相关部门、组织警力,决定在杨某下车时会会这位久未露面的“老赖”。
法院公安齐上阵 争分夺秒巧拘留
得益于三地的执行联动机制,邯郸中院及其下辖的武安法院派出多名执行干警配合此次行动。11月2日一大早,法官便与法警赶赴邯郸,期间多次与列车乘警电话沟通,确认杨某在该列车上,同时乘警密切监视着杨某的举动。
当天12时,昌平与邯郸两地法院干警来到邯郸火车站,在站台等候着“老赖”杨某的出现。12时21分,K386次列车准时进站,邯郸站民警将控制住的被执行人杨某顺利移交给法官。
随后,执行法官将杨某带到车站讯问室进行谈话,杨某称以为自己不能坐飞机、高铁,没想到乘普通列车也被发现了。执行法官反复告知其拒不执行带来的后果并详细释明了法律规定,杨某仍表示当前无法还款。于是,昌平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在邯郸中院及武安法院的积极配合下,杨某在武安看守所被成功拘留。
2019年,法院执行工作由“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转型,法院与铁路公安的联动查控机制就是重要举措之一。这回法官能够成功拘留杨某,最关键的一步就在于联动机制反馈了杨某出行的火车票信息,以便法官提前布控。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众多四处躲避的“老赖”无处遁行,有的被执行人摄于司法强制力履行了生效判决,更好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多部门联动配合执行,共同打击、联合惩戒,凝聚全社会力量,合力揪出“老赖”,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形成良好的信用生态奠定基础,让守信成为常态。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