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四三二一”亲职教育工作模式在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座谈会上获高度肯定
05.01.2015 14:41
本文来源: 法院网
会上,孙力副院长以《构筑“三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实现首都少年法庭工作“三个提升”》为题,作主题发言。其中,“探索亲职教育制度,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部分重点推介了海淀法院亲职教育“四三二一”工作模式,受到与会代表的肯定和好评。同时,海淀法院未审庭庭长游涛、法官张莹以海淀法院亲职教育工作实践为主题撰写的论文《以强制性亲职教育问责教养失职监护人——罪错未成年人之监护人法律责任探究》,获得“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2014年年会暨第三届少年审判论坛”论文评选三等奖。
亲职教育,简言之,就是对家长进行“如何为人父母”的教育。海淀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中发现,未成年人犯罪与其家庭监护缺失、父母教育方式不当密切相关。为促进社会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海淀法院自2013年以来探索出“四三二一”亲职教育工作模式,至今已为百余名失足少年家长进行家教指导,同时开展“亲职教育进学校”、“亲职教育进社区”活动,进行一般预防性亲职教育,惠及近4000个家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针对四类人员,亲职教育的对象包括:1.被公安机关、检察院处理过的触法及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家长;2.进入审判阶段的涉少民事、刑事案件的家长;3.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的家长;4.辖区学校、社区等有未成年人教育需求的家长。
“三”是贯穿三个阶段,即亲职教育贯穿庭审前、庭审中和宣判后三个阶段:1.庭前指导,了解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及监护情况;2.庭审教育,引导家长反思教育失当之处;3.判后指导,邀请心理专家与家长进行一对一的心理访谈,给出改进建议,必要时进行长期跟踪指导。
“二”是把握两类案件,即把握涉少刑事和民事两类案件不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亲职教育。刑事案件重在亡羊补牢,就未成年人犯罪的家长责任,在孩子服刑及释放后如何加强亲子沟通,改进家庭教育方式等问题进行指导。民事案件意在事先预防,通过发放《法官寄语》、《家长手册》,引导当事人合理解决纠纷,帮助涉诉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一”是形成一项制度,随着亲职教育由点到面的铺开,2013年9月,经海淀法院积极倡导,海淀区公、检、法、司及教委联合出台《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培训对象、教育类型、教育方式、工作机制等内容,并由法院负责整合各单位资源,推动亲职教育工作在该区全面展开,有效扩大了亲职教育的影响力。
亲职教育得到最高法院等上级单位的高度评价,并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联合评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制度创新最佳事例”。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专门批示:“海淀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少年法庭工作,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他们根据新形势发展需要,开展亲职教育活动等一系列实践探索,对于丰富和发展我国少年司法制度而言,无疑具有开拓创新的意义,值得认真总结并适时加以推广。”
目前,海淀法院“亲职教育课堂”的成功经验已在全市推广,越来越多的法院结合自身工作特色,不断拓展亲职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海淀法院申报的亲职教育课题已获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立项。海淀法院将继续深化相关工作,希望能借此推动立法,解决亲职教育的路径、让问题少年的家长为其教养不当承担强制性法律责任等问题,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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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2015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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