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法院发布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新情况及新问题
6月23日,石景山法院在微博一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特许经营合同案件纠纷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法律建议进行发布。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并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特许经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石景山法院对近五年来审理的特许经营合同案件进行了总结与梳理,对该院2015年到2019年间受理的103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分析调研。在审结的84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中,判决方式结案40件,占比48%;调解方式结案23件,占比27%;准予撤诉或裁定按撤诉处理方式结案17件,占比20%,以移送方式结案4件,占比5%。
“虽然审理的特许经营合同案件总体数量占比不大,但有将近一半的特许经营合同案件以判决方式结案,调解难度总体上较大,且审理时间较长,涉及的疑难复杂问题较多。”石景山法院知产审判负责人易珍春法官表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新特点主要表现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会出现不定期集中爆发情形;案件的审理难度明显增大;当事人较为集中,易发生群体性纠纷;跨行政区划管辖制度对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影响较大。在司法实践中,审理该类案件的主要争议点为合同性质、效力认定及虚假宣传是否构成欺诈等。
对此,石景山法院从诉源治理角度分别向被特许人、特许人和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对策建议。被特许人应该对特许经营合同进行尽量明确、详细、规范、可量化的约定;在做出投资决定前,应对相应的后果及市场风险有一定的认知与预判,注意避免投资冲动,同时要履行好自身谨慎地审查注意义务;应充分了解并善意利用“冷静期”单方解除权;注意保存好相应证据,提升自身诉讼能力特别是举证能力。特许人需合法、规范地开展经营活动,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规范履行合同义务。行政机关应进一步发挥其对商业特许经营行业的管理与保护职能,加大检查力度及行政处罚执法力度,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意识,注重宣传及相关风险的提示。
在案例发布环节,易珍春法官对“加盟少儿芭蕾培训班开业遇困境,法院判决返还部分加盟费”“加盟潮牌店后相关商标被无效,法院认定加盟合同有效”典型案例进行了重点介绍,详细阐释了案件审理的相关法律依据,并进行了法官提示,对于进一步规范特许经营当事人依法经营、指引当事人合理维权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作用。
最后,易珍春法官对北京市人大代表安丽娟和媒体记者的在线提问进行了实时回答,就“冷静期”单方解除权行使的条件,疫情是否对特许经营行业存在影响,如何提升举证能力等问题进行了具体回答。此次发布会共得到了人大代表、媒体记者、石景山区各街道老街坊及网友共18.9万人次的关注,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今后,石景山法院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特许经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