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法院依法对“老赖”名下酒店进行搜查

18.04.2018  02:50
  “我们是东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们现在对酒店进行搜查,这是搜查令。”4月12日上午,东城区法院法官在出示搜查令后,对位于海淀区羊坊店路的由被执行人高某实际控制的比其爱宾馆进行了搜查。  

              借钱进行公司运营,欠款近千万

  2011年9月至2015年3月间,申请执行人赵某分8次向被执行人高某出借了本金980.90万,用于高某经营其名下的比其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比其爱宾馆有限公司。2015年5月18日,高某向赵某出具还款承诺,承诺2015年12月底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高某及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后赵某将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高某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同时要求高某名下两家公司对高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后经东城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高某偿还赵某借款本金980.90万及相应利息,于2019年3月31日还清,自2017年9月至2019年3月,每月还款数额不低于15万,在2018年9月前还款累计达到500万,高某名下两家公司对高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但调解协议生效后,高某并未如约履行调解书所规定的义务。

             账户被冻结,名下宾馆仍在运营

  2017年10月11日,赵某依法向东城法院申请执行,要求高某及其名下两家公司给付人民币共计986.1227万元及相应利息。收到案件后,该案承办法官王相杰依法对高某进行传唤,但高某并未到庭。后依法将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冻结了被执行人高某的所有银行账户,并将冻结的案款156420元发还给申请执行人赵某,同时依法查封了高某位于海淀的房产,查封了高某和北京比起爱宾馆的机动车但未实际控制。

  后申请执行人赵某多次对高某名下的宾馆进行踩点,发现该宾馆仍在实际运营中,但自己却并未收到任何还款。赵某遂联系执行法官,将掌握到的情况告知给执行法官王相杰。后经王相杰法官核实,发现该宾馆不仅还在正常运营,而且运营状况良好。

            搜查现场现“原形” 电子支付转移财产

  在宾馆,通过对宾馆大堂及宾馆财务室进行搜查,王相杰法官等人搜查出宾馆的客房入住登记清单、税务发票副联、保险柜等物品,并对财物室的电脑等物品进行进一步的搜查与查封。经过仔细核对与清点,发现高某为躲避执行,名下宾馆的运营收入并未直接转入到高某及其名下两家公司的银行账户中,而是转账至某个人账户中。为了转移运营收入,宾馆都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运营,所得的运营收入并不能被法院控制。

  “当时借给高某钱时也没想那么多。虽然我和高某调解了,他也承认欠钱,但是高某并没有还过钱,总是以各种借口理由推脱。”现场,申请执行人赵某一脸无赖地说。

  根据现场的票据及电脑里的相关资料显示,该宾馆每日的运营收入有10000元左右。核实到该宾馆的财务情况后,王相杰法官当即对运营收入汇入的账户进行了查验,并当场对该账户进行冻结,并表示宾馆继续运营所得的收入会构成被执行人的还款来源。后续法院会进一步查明账户的具体情况并对转移的财产进行追缴。

            转移财产花样多,强制执行保障权益

  “今天的现场搜查,既是为了查明高某及其名下宾馆的财产情况,维护申请执行人赵某的合法权益,也是希望对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警示。”王相杰法官说,“现在的被执行人为了躲避执行,隐匿、转移财产的手段花样百出,有通过假离婚、假破产、关联交易转移财产的、也有利用互联网金融转移财产的。但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随着法院执行力度加大,加上执行查控系统的运用,最终还是会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的。

  据王相杰介绍,对于故意隐匿、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会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和执行手段来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依法打击被执行人,通过各种手段和途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东城法院一直十分重视执行工作,也为此做了很多努力。东城法院将不遗余力地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