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院专项行动打老赖 10人被移送4人获刑

24.07.2015  10:39

  今天上午,北京高院向社会通报了法院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战果。自去年10月底至今,北京法院共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10人,其中已追究刑事责任的4人,公安机关协助查控逃匿被执行人306人,各级法院自行司法拘留636人。

  记者从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丰台、东城、平谷、朝阳等法院先后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个月至6个月。丰台法院移送的白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案,海淀法院已于今年7月15日开庭审理,将于近期宣判;密云法院移送的沈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目前正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将于近期提起公诉。

  上午,北京高院向社会公布了10起典型案例。记者统计发现,这10起案例中有4起追究了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起属于公安机关协助查控逃匿被执行人,2起属于人民法院自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起属于综合运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联合惩戒“老赖”。

  其中,一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转移名下存款并购置宝马豪华汽车,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另外三起案件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通过“玩失踪”的方式长期躲避法院执行,经公安机关协助,分别在乘飞机、住宾馆时被查控,不仅交纳了执行款,相关人员也因躲避执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典型案例

  一房二卖拒执6年

  卖房人被判6个月

  2009年8月,买房人罗女士通过我爱我家购买了夏涛位于朝阳区霞光里一套房屋,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成交价格为120万元。但在履约过程中,罗女士和夏涛三次会同我爱我家就剩余房款向银行申请贷款,均未获银行批准。夏涛遂提出解除合同。

  2010年3月,罗女士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夏涛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夏涛反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法院一审支持了夏涛的诉讼请求。罗女士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向放贷银行函调查明,银行未批准罗女士贷款申请的主要原因是夏涛拒不提供《无财产共有人声明》。据此,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罗女士支付夏涛剩余购房款77万元,夏涛协助办理手续,并将房屋腾退给罗女士。

  判决生效后,夏涛未按判决协助罗女士办理房屋过户及腾退,罗女士申请强制执行。夏涛经传唤没有到庭,2011年3月朝阳法院到朝阳区房管局送达办理房屋过户的执行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时,发现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已于2010年12月及2011年2月分别向该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涉案房屋,并要求将该房屋过户给另一买房人陈某。

  罗女士又主张权利,最终黄岛区法院于2013年9月判决夏涛偿还陈某借款130万元及利息。但由于陈某已将该房屋转卖他人,无法继续执行。

  鉴于夏涛转移财产、规避执行,2014年12月朝阳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警方立案侦查。今年7月3日,朝阳法院依法判处夏涛有期徒刑6个月。

  至此整个案件历时6年,罗女士最终未能如愿获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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