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三项举措”充分发挥陪审员选任方式改革的积极作用

16.12.2015  15:17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是司法改革重要内容之一,尤其是陪审员选任方式向“三个随机”的改革,对于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海淀法院作为全国试点法院之一,扎实推进选任机制改革,与区司法局建立陪审员选任联动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完善,发挥法院向社区的法治辐射作用。

  该选任联动机制由区法院按照改革要求确定陪审员及陪审员候选人的总人数,并明确任职条件和具体权利义务,由区司法局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选任工作。司法局要求各司法所协调街镇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认真开展改革内容宣传、切实提升群众参加陪审积极性,并汇总参选情况、进行第一次随机抽选,经过资格审查后确定陪审员候选人名单;随后,区法院和区司法局从陪审员候选人中进行第二次随机抽选,确定当选的陪审员名单。通过上述联动机制,海淀法院于今年9月和12月两批选任了465名陪审员(第二批陪审员将于12月底由区人大常委会予以任命),陪审员总数达666名,为全市基层法院之首。

  海淀法院依托与区司法局建立的联动选任机制,初步实现了陪审员在海淀区各街道、社区的全覆盖。今后,将采取三项措施充分发挥陪审员选任方式改革产生的积极作用:

  一是通过完善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不断扩大司法民主的基础。在海淀区委、区政府、区人大的大力支持下,陪审员选任工作所需经费已纳入区司法局预算经费予以保障,各街道、社区将持续宣传陪审员制度改革,并逐步扩大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为辖区居民有序参与陪审员选任做好准备,夯实司法民主的基础,促进群众法治能力的整体提升。

  二是通过发挥陪审员社会阅历丰富的优势,提升司法公信力。通过联动机制选任的陪审员年龄主要集中在36—55岁之间,具有较强的基层经验和社会阅历,能够发挥其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协助法官办案,实现情、理、法的融合,以群众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三是通过陪审历练储备法律工作骨干,形成法院向社区的法治辐射效应。新任陪审员通过培训、参审、合议等经历,法律素养将得到提高、化解纠纷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因此,区司法局要求各司法所务必做好当选陪审员的信息备案工作,着重吸收这部分人员进入民调组织队伍,使其在所在社区也能够就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群众纠纷化解等工作,通过陪审员与基层社区的联系,在更广范围传播司法理念,培育法治信念。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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