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修改正当时

29.04.2016  18:18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法修改研究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沈德咏副院长在会上强调“要解放思想,开拓思维,在更高层次上体现法治规律和司法特点,结合中国国情,争取把法官法修改成为一部符合实际情况、具有时代精神的法律,为全面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和智力保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作出应有贡献。

  《法官法》自1995年通过以来,至今已经21年。虽然,这部法律曾于2001年经过一次修改,但是其中的很多规定依然过于简单笼统,缺乏具体规定。例如,《法官法》强调法官的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但是具体如何保护,却没有进一步明确。再如,还规定了,法官依法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是受到干预以后如何处理,法律并没有明确,也没有相关法律解释进行细化。总之,这部法律已经严重不能满足新时期的审判工作。

  在中国经济的换挡期,法院案件多但办案人员少的问题较为突出,法官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堪忧,法官工资待遇在家庭成员大病之下难以支撑……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审判工作的瓶颈。法律的修改一定程度上能从立法层面解决这些问题,为审判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提供制度支持。

  修改《法官法》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需要。依法治国方略要求:所有的改革和创新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突破现有法律的试点改革也必须得到立法机关的授权。时下,司法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一旦顶层设计在试点改革中取得阶段性进展而准备在全国全面推进的时候,不合时宜的法律就需要及时修改。如果越过法律,那么就偏离了依法治国的法治轨道。

  对《法官法》的大修,是对时下司法改革试点取得的成果的巩固。司法改革在多地试点,试点过程中取得了大量成果,例如法官员额制、法官职务系列以及工资制度、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权威的一些措施。这些成果在经过总结和充分论证后需要巩固,通过全面修改法律的形式可以对这些成果进行固化,并得到全国人大在立法层面的支持。

  在《法官法》修改过程中,除了顶层设计,最重要的是多倾听各级法院法官,尤其是奋斗在一线法官的心声。如果把《法官法》比作一双鞋,那么法官就是穿鞋的人,鞋大鞋小一线法官具有发言权。当然,除了法官外,所有法律工作者、热心于法治建设的所有人,他们的智慧都能成为《法官法》修改的重要参考。

  一部符合适宜、符合司法规律的《法官法》是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打造优秀法官队伍的根本依据,是温暖奋斗在一线、加班加点的法官心的定心丸,是将最优秀的审判人才吸收进法院、留在法院的重要途径,是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法官法》修改,不论是法官、律师、还是当事人,我们同样期待! 责任编辑: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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