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当如邹碧华
27.08.2015 17:43
本文来源: 法院网
碧华一家,昆仲三人,其排行居首,身为长子,其父对其期许甚深,故取名曰碧华,寄寓碧丽中华,光耀天下之意。碧华幼时,天资聪颖,敏而好学,功课故常名列前茅,乡党皆深以为能,攻读之余,偶与诸发小玩闹嬉戏,亦从不落于人后。
甲子年盛夏,喜鹊临门,碧华鲤鱼跃龙门,以奉新县榜眼考入未名湖畔,以经济法为业,大学之际,流连于象牙塔下,缠绵于未名湖湖畔,学业爱情,比翼齐飞,毕业之际,因为爱情,双宿双飞,不做北漂做南漂,种种机缘,入职申城高法,终定居于申城。
邹碧华者,学识渊博,人品贵重,能力超群,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或曰法曹中之千里驹,幸得伯乐赏识,遂成就一番功业。就职务道来,碧华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副院长,芝麻开花节节高;就学历而言,碧华从本科、硕士、博士,拾级而上,水到渠成。
甲午年秋,秋风送爽,四中全会,喜讯频传,决议以司法改革为径,建法治之国,朝野上下,皆欢欣鼓舞。申城之地,晚近以降,经济发达,文化昌盛,申城高法,领风气之先,堪称司改之领头羊,邹碧华者,无论学养人品,抑或是经验能力,皆为上乘,故有幸担纲上海司改之小操盘手。司法改革,方兴未艾,渐入佳境,法官员额制、司法精英化,有板有眼,小有成就,政界、学界、实务界颔首称是;学者、律师、法官一齐点赞,若假以时日,必将春暖花开。
甲午年隆冬,寒气逼人,天妒英才,碧华心脏恶疾骤发,因公殉职,天不假年,年方仅四十有七,集法官、学者、官员、好人一身的碧华从此谢幕,唯余孤儿寡母,空守青灯黄卷。碧华甘当燃灯者,燃烧自我,照亮社会,诚如网友之言“你使许多事情发芽,而自己却被冬天拂去如落叶”。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碧华,生前即颇具声名,逝后更是极享哀荣,法治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碧华已矣,法治方兴,吾辈当奋发,切莫妄自菲薄,唯愿神州大地涌现诸多邹碧华者,如此,则法治幸甚,中华幸甚!
碧华仙逝,诸如悼念、追记之类文字,不绝于网络、报刊,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有如排山蹈海之势,令人始料未及,成就所谓“邹碧华现象”,悼念之人,或者居庙堂之高者,或者处江湖之远之士,总而言之,横跨朝野上下,遍及体制内外。
数年来,法界风流人物,驾鹤西去者,为数匪少,或者英年早逝,或者寿终正寝,或者学术中坚,或者学界泰斗,前者以蔡定剑、陈桂明、邓正来诸君为代表,后者以曾宪义、沈宗灵、许崇德诸公为典型,虽亦反响强烈,令人扼腕叹息,然终未成就“某某某现象”。
若论学术成就,碧华著述虽丰,然尚不能与如上诸公相提并论,何以独碧华逝世,成就所谓“邹碧华现象”?此问题之诠释、注解,众说纷纭,见仁见智,莫衷一是,以余之浅见,碧华之人格、学识、能力、才华、功业自无需赘言,然追根溯源,引发“邹碧华现象”之主因,乃司法改革故也,而今,碧华俨然已成司法改革之符号,社会诸界将自身对司法改革之期许投射至碧华。
十八大以来,新人新气象,高举改革大旗,司法改革,万众瞩目,渐次成为改革之主战场,法官员额制,司法精英化,渐次推进,司法生态趋于向好,然囿于体制、理念、利益等诸般局限,司法改革虽轰轰烈烈,有板有眼,略有小成,但毋庸讳言,司法改革尚在半途,法治之国未有穷期,渐有高开低走,甚至无疾而终之患。
恰在此时,碧华逝世,经由媒体报道,加之自媒体时代,人人皆为记者,世界坠入刷屏时代,瞬间引爆舆论,网上有言“船到江心,桨手突然沉默,耳边只余风声,独角兽回到了寓言里,谁来驮负巨大的词语,有的人说会放弃;有的人说会继承”,隐喻司法改革之困顿,暗喻司法改革所遭遇之挫折,社会诸界对于司法改革之期许,经由碧华辞世,淋漓尽致地宣泄。
总之,法官们希冀,经由司法改革,收获尊严,乐享职业尊荣感;律师们希冀,经由司法改革,消弭分歧,共建法治共同体;学者们希冀,经由司法改革,改善结构,打造精英化法官;官方希冀,经由司法改革,凝聚社会共识,建设法治之国;普罗大众希冀,经由司法改革,改良司法生态,创建公平正义之社会。
碧华逝世,元首批示,身后冠冕,盖棺论定,官方顺势而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追悼会、纪念会、学习会,报告会,接二连三,举国上下,皆谈碧华,如何纪念碧华,见仁见智,若先一哄而上,后一哄而散,最为有害,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其实,最佳之纪念方式,乃是将司法改革进行到底。
《孙膑兵法•月战》:“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得,虽胜有殃。”而今,司法改革,依法治国,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兼备,乘风破浪,扬帆远航,正当其时。或有人曰,碧华卓越,吾辈未能尽学,只能是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此言大谬也。
余虽生也粗鄙,五短身材,三尺微命,一介草民,混迹于京城,人称司法民工,当以碧华为榜样,法治之理想,正义之担当,丝毫未敢忘怀。余乃基层法院之执行法官,所遭遇之被执行人,或者油嘴滑舌,或者欺软怕硬,或者哭穷叫屈,或者无理取闹,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其中甘苦,冷暖自知,每每此时,不忘初心,头顶国徽,秉承公平正义之剑,筑牢为人民司法之堤。
俗语有云,桃李无言,下自成蹊。或者公乃司法系统中之一颗小螺丝钉,或者公乃法治汪洋中之一朵小浪花,然司法改革没有旁观者,依法治国没有局外人,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吾辈当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之精神,铁肩担道义,妙手解纠纷。
“世间已无九步法,法官当如邹碧华”。逝者安息,生者自当嘉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此吾非仅指自我,更指普罗大众,唯愿求索时间莫过于漫长,吾辈当携手同行,共创法治之国,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谨以碧华生前常引用之诗文结束此文。
当你老了,白发茫茫,睡眼朦胧
壁炉旁打盹,请取出这部诗歌
轻轻吟咏,追忆你过去温柔的眼神
回想它们深深的倒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妩媚的时光
爱慕你的美貌、假意,抑或真心
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渐衰面容上痛苦的皱纹
垂首,在红光闪耀的壁炉旁
凄然轻诉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间它缓缓踱步
在满天繁星中间隐匿脸庞。
——邹碧华生前最喜欢江水渡翻译的叶芝诗作《当你老了》 责任编辑: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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