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法官利用信息化手段快速执结异地大标的案
26.07.2018 13:22
本文来源: 法院网
二中院执行三庭在受理的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庆丰集团松原晟翔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仲裁纠纷一案中,仲裁裁决确认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保全费、仲裁费等共计350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在执行办案系统中向全国执行网络查控平台提交查询申请,迅速锁定了被执行人在哈尔滨及大庆的银行账户,并在两个小时内将本案全部案款冻结在案。因被执行人随后向法院提起撤销本案仲裁裁决的诉讼申请,故承办法官依法对本案中止执行。
被执行人撤仲申请经审理被驳回后,执行法官随即在执行办案系统中通过事项委托执行平台,委托哈尔滨及大庆辖区法院对本案网络冻结的银行存款进行扣划,同时在案款全部扣划成功后,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解冻。案件全部案款最终在三地法院的协同执行下顺利执行完毕。
本案在扣除中止执行期间后,在三个月内就将3500余万元案款全部执行完毕并发还申请人。为此,申请人特向法官送来锦旗,称赞法官“爱岗敬业,执行有力”。
足不出户就能冻结、扣划账户甚至是执行完毕,让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得到兑现,这是全国执行法官多年梦寐以求的“理想”。相信随着执行信息化建设的逐步完善,法官们借信息化东风鼓风扬帆,高效解决执行的“理想”能早日成为常态。 责任编辑:梅玉兰
本文来源: 法院网
26.07.2018 13:22
大兴法院为194名工人集中发放1479余万元工资款
7月11日上午,法院网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