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学院学生会主席是如何毁灭的

16.10.2014  16:06

  当秦明(化名)被抓时,他已经偷了100多件东西,大到笔记本电脑,小到一盒茶叶。此时,他不得不卸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主席的光环,沦为一名铁窗内痛苦悔恨的阶下囚。2014年9月19日,市一中院以盗窃罪终审判处秦明有期徒刑2年半。

          一个家境贫寒的孩子,能读到北大法学院学生会主席的位置,确实称得上凤毛麟角。然而因为盗窃,秦明沦为了阶下囚。北大法学院学生会主席是如何毁灭的,法官在分析原因时指出,畸形物欲毁了法学高材生。法官分析得很对,但是,除了畸形物欲就没有其他原因了吗?这难道仅仅是秦明个人的悲剧?不是笔者要为秦明喊冤,秦明的行为确实为人不齿,但转念一想,假如秦明在危难时刻有人帮他一把,秦明的下场或许不会今天这般凄凄惨惨。

            秦明父亲早逝,母亲独立支撑家庭,抚养他和另外两个女儿,实在够辛苦。但是,如果秦明的家庭成员团结一心,一定要把秦明读书供出头,应该是能够办到的,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既然家中一贫如洗,而且还欠着8万元巨债,那就想法再欠一些款,直到秦明完成学业能够自力更生为止,岂不更好?行百里者半九十,如果说秦明的家庭成员对秦明的毁灭有责任,那么他们输到了“最后一公里”。

          秦明在学校见东西就偷,偷盗经历有一年多时间,首次盗窃还被保安抓现行。这些情况,学校知道吗?老师知道吗?秦明的班主任知道吗?怎么就没有人拉他一把?这些情况,秦明的同学知道吗?秦明所在的学生会知道吗?怎么就没人帮他一下?如果说秦明的毁灭与学校、老师和同学都没有任何一点关系,估计没有多少人会同意。

          秦明的女友是秦明毁灭的导火索。女友私自堕胎并提出分手,是秦明变得盲目而疯狂的开始。但在秦明剁指明誓之后,女友留了下来。姑且不说其女友在私自堕胎一事上做得不妥,就说之后两人相处的那些时间,难道女友对秦明这么长时间的多次盗窃行为没有一点觉察吗?女友使用的化妆品、LV皮包、首饰等,还是秦明先后进入15间宿舍盗窃来的呢!

        秦明的毁灭当然是自己的主要责任,俗话说,要乖自己乖,要巧自己巧,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但是,秦明毕竟还是在校学生,各方面的知识和经验都非常欠缺,假如在秦明缺乏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时有人提醒一下,在不能良好地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和冲动行为时有人制止一下,在缺乏责任意识时有人告诫一下,也许秦明不会是今天的结局。

          浪子回头金不换,人生不可能没有挫折。两年半的铁窗生活,是秦明人生中痛苦却非常重要的经历。穷孩子能读到北大法学院学生会主席的位置,只要改邪归正,重新做人,志存高远,遵纪守法,秦明应该会有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一天。秦明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值得全社会每个成员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