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制机构文审工作专题研讨班成功举办

11.10.2014  20:28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研讨交流,提升工作水平,2014年9月24日至26日市政府法制办委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举办了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题研讨班,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魏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王文英出席了开班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薛刚凌院长和焦洪昌副院长分别作了题为行政体制改革与政府法制、宪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报告;观看了政协委员、原首都经贸大学校长文魁解读习近平同志视察北京讲话精神的录像;国务院法制办孔祥泉处长作了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的专题讲座。

  市政府各委办局法制机构、各区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文审工作同志共90多人参加了研讨班。大家结合专家讲座,围绕学习工作的心得体会、问题和经验进行了研讨,市发改委、人社局、社会办法制处姚伟龙、吴强、甘承伟副处长和海淀、顺义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赵可、王英华共5位同志作为代表在研讨班结业式上进行了交流发言。此次委托法学高校组织研讨班是一次新的尝试,也是第一次举办全市法制机构文审工作方面的专题研讨班。研讨的方式和内容安排受到法制机构同志的普遍欢迎,大家感到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到具体都很有收获,并希望能够长期持续地组织开展这类活动,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

  最后,魏力同志在总结发言中结合大家在研讨中反映的问题强调:做文审工作一是要开阔眼界、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要注重对宏观政策的把握和法律素养的提高,不断开阔自己的视野和思路,不仅要注重研究一个部门、一个方面的法律和业务,还要能够站在全市、全区的高度,把我们的工作放到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大局中去考量、去认识,切实提高文审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水平。二是要加强工作沟通与配合。文审工作离不开方方面面的支持与配合。各部门的法制机构要加强与业务处室和办公室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现有发文制度,把合法性审核作为必经环节纳入本部门文件制发工作流程,并要、使之更加科学、有效,切实保证法制机构履行好合法性审查职责;同时,各部门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办公厅的沟通,一方面要严格执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备案制度,另一方面对起草的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决策事项要经过本部门法制处室审核并应当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在报送市政府会议讨论或发文前应当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并同时附送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征求各方面意见以及有关难点问题等情况说明,我们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法制机构的同志要注重法律问题与业务工作的结合,事理、法理都要清。要着重加强对与深化改革、与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加强对解决法律实施中问题及路径的研究,并要善于运用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去研究、解决现实工作中千差万别的问题,还要充分发挥首都智力资源的优势,借助专家的智力支持共同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好的建议。

研讨班开班仪式

专家讲座

分组研讨

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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