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汤维建:法官减少 审案如何提速?
今天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汤维建(右) 在小组讨论会上认真听取委员们发言。
由于司法关系到公民的生命财产等诸多权利,司法改革内容也成为本次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提出,39%的员额制比例经过了细致的调研,改革提高了司法生产力,让司法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而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则将律师合法权益保护的内容写进了自己的议案建议中,他认为,律师协会应该在这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本轮司法改革是一次深刻变革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员额制改革的目的非常简单,就是挑出一部分精英的法官、检察官,让他们独立办案、独立负责,并且提高他们的待遇。
“这个的改革是很有意义的。因为法院也好,检察院也好,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在办案第一线,因此,办案者和非办案者他们承担的责任和应该享受的保障待遇应该是不一样的。”汤维建说。
“员额制在司法改革当中涉及到了现有法官检察官的一些切身利益,如果有法官为此而感到案件增加,工作压力大而辞职,那么这个理由太过肤浅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在他看来,司法体制改革是近年来一次大规模、深刻的变革,肯定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推进的过程中,要考虑到所有法官的观念意识、行为规范能否适应因改革而产生的变化。
针对司法官员额制,这项关系到司法人员切身利益的具体改革,李大进表示,这是每个人都要面对 的,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有些人认为,一些法官离职或者跳槽是因为办案量、工作量增加了,我觉得这个认识太肤浅了。对于每一个怀着一腔法治梦的年轻人 来讲,司法改革能给他今后的职业规划带来清晰的指引,他就会有自己清晰的抉择。”
代表建议审阅《律师法》执行情况
汤维建说,因为司法关系到公民的生命财产权等等,所以司法改革提出的高标准、高要求,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法晚记者注意到,在此次两会上,李大进还将律师合法权益的保护写进了自己的议案建议当中。在他 看来,律师所有的执业活动就靠这一部法律支撑着,那么《律师法》颁布实施这么多年来,如今执行得怎么样,能否保障每一位律师的权利义务,随着司法改革的深 入,是否碰到了瓶颈?这些都需要做深层次的顶层设计来实现和保障。
“举个例子,此前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权,都处于无保障的情况下。有了《律师法》后,律师权利有了很大改观了,虽然有所提升,但是还不够。这需要严格执法检查,认真依法行事,其他的公检法机关要尊重《律师法》,要尊重律师的执业权利。”李大进特意强调道。
他还表示,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在《律师法》里对律师行业协会有专章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当中,律师协会能不能适应形势,更好地承担发挥他的作用,给予律师们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样需要执法检查来找出问题,并给予修改和规制。
●关键词:法官离职与员额制的关系或许是个伪命题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法晚”):法官员额制是司法改革中的重要一环,从去年以来,陆续听到很多法官离职的消息,您认两者之间存在关系吗?
汤维建(以下简称“汤”):这个是不是一个伪命题是值得思考。有个别司法人员离职,或者说有极少数司法人员离职,不能说明就是由于司法改革才导致的现象。这属于正常的人员流动,是很正常的一个现象。
比如从事司法工作一段时间后,感觉到不太适合,那就申请调一个岗位。我就有一个同学,他已经到中级法院任副庭长了,且表现良好,但是还是辞职下来了,很多人对此表示惊叹,而他说他更喜欢律师这个职业,喜欢当律师。
●关键词:司法官比例设置39%的比例经过了反复调研
法晚:中央确定检察官、法官的员额占比不能超过39%,是怎么算出来的?
汤: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纲要提 出,要根据法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量(含暂住人口)、案件数量等基础数据,结合法院审级职能、法官工作量、审判辅助人员配置、办案保障条件等因 素,科学确定四级法院的法官员额。
这个比例是经过反复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方方面面的意见后确定的。我也参加了这个过程中的一些调研,从已经公布试点方案的省份看,山西敲定的法官员额制比例最低,为30%,其次是上海33%,而广东、湖北、海南、青海、贵州、云南、江苏等省均定为39%。
法晚:其余的61%应包括哪些人员?
汤:39%是司法官,而司法行政人员员额比例调整至15%左右,另外46%以上的人员是司法辅助人员,当然这些只是一个概数,可能会有浮动。
法晚:国外的司法官占比是多少?
汤:像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法院,通常来说一个法官要配四五个助理,而助理是有详细分工的,比如说有的负责查阅资料,有的负责记录,有的负责整理文字,都有一个小的团队来为一个法官服务。这是这些国家法官配置情况的一个常态。
并不是说法官一个人要事无巨细,自己全部包揽下来,从记录到最后写裁判文书到审案全部都自己来办。实际上,一个法官面对这么多案子,也又没有这么多精力,而且还要形成一个师傅带徒弟式的阶梯关系,来提携新人。
●关键词:立案登记制避免重复劳动可以办更多案件
法晚:去年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之后,案件数大幅增加,员额制改革后能满足审案需要吗?
汤:现在的案件数确实有所增加,如行政案件增加了60%,民事案件增加了30%左右,从这个形式上来看,也确实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
要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员额制改革是开始对法官分类管理,其他司法助理人员来辅助法官,这些人员没有减少,只不过他们承担的责任不一样。办案人员的总数上并没有减少,甚至有所增加。
其次,司法改革完善了司法程序,加强了司法责任,加强了司法保障,也提高了司法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司法生产力,在单位时间里的办案量日益增多,避免了无效劳动和重复性审判。
比如说原来一个案件要用流水线作战,即法官合议庭办完了以后,庭长副庭长首先要审一遍,然后还 要交给副院长审一遍,院长、副院长审完了之后,可能还要交给审判委员会审一遍;如果还存在分歧,还要报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再由上级法院再审一遍。一个案子 中,出现了好多人的重复劳动,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现在审判人员独立签发诉讼文书,不需要向院庭长汇报,更不需要向上级法院请示,这就大大压缩了办案流 程,提高了效率。
此外,现在大量的人民陪审员也可以参加案件审判,一些案件可以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还有很多案件可以交给社会组织、商会、社会团体等人民调解组织去调解。这也过滤了相当一部分案件,多元化机制逐渐健全和完善。
●关键词:办案责任,司法官、辅助人员各司其职
法晚:司法官入额后,在办案责任上该如何设置?
汤:司法责任要根据司法的过程当中行使权力的大小和比重来设置。现在法院实行的是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即在合议庭当中是以主审法官为主,另外三个法官是承办法官。
不是平均行使权力,因此不应平均承担责任,主审法官的责任更大一些。
法晚:司法辅助人员和院庭长的责任如何确认?
汤:对于司法辅助人员来说,他们只能承担辅助职责范围内的责任,比如你的法律资料全部找错了,或文书中写了错别字的,你就要承担责任,而不能叫主审法官负责。
另外就是如果有院庭长签批的案件,如果出现问题,那院庭长就要在签批的范围内承担一部分责任。 尤其是若院庭长改判了一个案子,那他肯定要负主要责任,如果不存在改变裁判的结果,那还是由审判的法官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案件经过了审判委员会,每一个审 判委员都要签字,就都要负责。
●关键词:司法保障,不仅指提高个人工资待遇
法晚:除了员额配置外,本轮司法改革过程中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汤:要注意司法责任制和司法保障制的匹配,应该协同负责,同步推进,防止过分强调一个方面,而对另一个方面有所忽略。
比如说,你过分强调了司法责任制,却不谈司法保障制,肯定会产生人员流失。想想看,如果没有任 何保障,每个月只拿两三千块钱的工资,却要担着这么大责任,谁愿意干?很多司法人员都经过了长期的培训,掌握了非常深刻的法律知识经验,都是宝贵的人才, 要通过制度留人,通过事业留人。
法晚:司法保障包括哪些方面?
汤:司法保障不能庸俗化,换句话说,保障不是仅指提高工资待遇,应该强调的是更多的无形的方面,比如说个人晋升的渠道、职业的尊崇感等。
让人们都向往当法官,在从事法官工作的过程当中,自己的各方面才能都能不断取得进步,并不是说像以前一样办案,由领导把关,进步就很慢。所以说,司法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偏废其一。
汤维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督厅副厅长(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