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政协提案融入更多“法”元素
本报记者朱磊
“应当尽快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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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上述准备提交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前来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每年两会,他都“有备而来”。
“提交提案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巩富文如是说。
全国政协常委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改革发展和依法治国中的重大问题,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一年来,共提交提案6101件。经审查,立案5052件。其中,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提案808件。截至2015年2月20日,已办复提案5046件,办复率为99.8%。
提案是反映社情民意的直通车。在众多提案中,也有着委员们对法治建设的深入思考。而提案的办理落实,也让这些思考化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记者从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了解到,2014年6月4日,全国政协举行“建立基本住房保障制度”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邀请提案人代表、委员、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吸纳提案中关于以法律法规形式确立国家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议,起草了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并上报国务院。
针对现实生活中频发的医护人员被殴打事件,2014年两会期间,医卫界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呼吁将医疗机构列为公共场所进行安保,出台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2014年10月10日,全国政协就这一提案举行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邀请部分提案者代表,具体承办该提案的公安部、卫生计生委等部委的同志开展面对面的沟通交流。经过反复协商,提案者和承办单位达成共识,可先着手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将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的六条措施吸收进去,即可达到强化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的目的。
民革中央提出关于以商事法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化法治中国建设的提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吸纳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将广告法等法律的修改和电子商务法、期货法等法律的制定,列入立法规划。
全国政协委员高鹰忠在《关于加快消费品安全立法的提案》中指出,近年来我国消费品安全事故频发,引发了人们对消费品安全问题的深入思考和强烈关注。为减少和防止消费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权益,急需加快消费品安全立法。
“加快制定消费品安全法是必要的。”提案承办单位国家质检总局在答复中表示,面对大量的与缺陷产品有关的公共安全问题,我国应当致力于更全面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就企业建立更加完善的消费品设计开发、质量控制、服务监督体系提出规范要求,当发现消费品缺陷时,督促或责令相关企业采取召回等补救措施,消除缺陷消费品对公共安全的威胁与危害。
国家质检总局还透露,目前,消费品安全法立法研究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关于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提案;关于解决基层法院立案难问题的提案;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解决群众申诉难的提案;关于完善打击网络犯罪立法的提案;关于制定法律援助法的提案;关于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提案……一件件提案的背后流露出提案人对法治建设的深切关注。
建筑工人维权问题,多年来一直未能从制度上有根本性的解决措施,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就此专门提出提案,“关于加强建筑工人工伤维权的提案”被列入重点督办提案。全国政协就此专题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承办该提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2014年,提案委员会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锐意创新,提案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14年1月对《全国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进行了修订,重点提案数由占提案总数的1.5%调整为1%,相应的重点提案数量也由上一年的91件减少到49件。在重点提案的遴选上,强调要充分发扬民主,形成了以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推荐为基础,各方广泛参与的重点提案协商遴选机制。按照新的遴选与督办办法,重点提案更加聚焦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也更加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重点提案少而精,有效增强了提案督办成效。
本报北京3月3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