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泄露薪资信息为由开除员工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2.01.2016  14:12

      李某系通州区某IT公司员工,该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薪酬属于公司秘密,任何员工不得泄露自己薪酬或私下询问、议论其他员工的薪酬,如果违反规定,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及影响范围对其进行警告、处罚、扣除奖金或开除处理。李某知晓《员工手册》内容。某日,该公司总监听其他员工反映李某曾向他人泄露自己薪酬,且多次询问他人工资情况。2013年7月,IT公司向李某发出开除通知,认为李某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多次透露个人收入状况等相关保密信息,对公司及员工团队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及后果。故对李某作出开除的处罚。李某以某IT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0112元。经仲裁裁决不予支持,李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该公司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金2.1万元。该公司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诉。
      通州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公司在《员工手册》中规定泄露薪资系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可采取从轻到重直至开除的处罚,该制度本身虽经过合法程序制定,也向员工进行过告知,但是关于泄露薪资认定标准规定较为主观,泄露事实较难掌握,情节轻重难以衡量,不具操作性,容易成为用人单位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借口,应当认定无效。该公司在听其他员工反映李某存在泄露薪资的情况下采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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