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六打六治”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1.08.2015  18:57

各区县商务委、开发区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等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 2015〕2号)、《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开展本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定于2015年8月至12月,在全市商务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深化商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力压减一般事故,有效防止较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排查和整治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规模以上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商务行业销售、存放、使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单位;属于行业管理一岗双责的相关经营单位。
  (二)检查排查和整治重点内容
  1、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标准落实执行情况;
  3、《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情况;
  4、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5、组织应急演练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的实施情况;
  6、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任务分工
  市商务委安全监管处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六打六治”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
  市商务执法监察大队对商务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加强对区县商务执法工作的跟进指导。
  市商务委相关业务处室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属于行业管理一岗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宣传、教育、提示活动。同时,做好加强对区县商务部门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区县商务部门对本辖区规模以上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市区两级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督导整改落实;在区县政府的领导下,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属于行业管理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工作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做好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 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要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六打六治”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各区县商务部门负责本地区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 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对辖区内的经营单位做到全面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责任落实到街道(乡镇)、社区(村)。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零容忍”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大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如实记录,建立台账,按照隐患自查自报有关规定,做好上报工作。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市商务委将适时对各区县商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
  各区县商务部门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 专项行动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二)企业自查及检查实施阶段(8月至10月)
  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请各生产经营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隐患自查自改情况,通过北京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上报(登录网址: http://211.147.135.209/ajjweb ;用户名:本单位中文全称,默认密码666666,未注册的单位要首先进行注册;登录后在系统首页动态信息管理区点击“隐患自查自报”图标,技术服务电话:010-88011224)。
  各区县商务部门要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督查抽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如实记录并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至12月)
  各区县商务部门在开展督导检查基础上,认真总结,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把大检查和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各区县商务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带队检查重点单位,主管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全程参与检查和落实整改排查出的隐患。市商务委各相关处室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牵头抓好本领域管理工作。各经营单位企业法人要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创新工作方式,严格检查执法
  要按照马凯副总理“深下去、严起来”的指示要求,对每个地区、每家企业、每个工地、每条道路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强力推进做到“四个一批”(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打出声势、查出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社会监督
  要充分发挥典论引导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发动职工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选择一批非法违法以及事故典型案例,通过媒体集中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
  各区县商务部门要在8月28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六打六治”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商务委;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安全监管处 周友林;联系电话:87211715


来源:(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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