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首推河长制 除黑臭多管齐下 2020年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30.11.2016  04:05

本站讯 日前,记者从顺义区水务局获悉,《顺义区实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于11月正式实施。方案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区级河长”和“镇级河长”,区镇主要负责人榜上有名,全区24条河道责任到人。 
  该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经过几个月的调研、修改、征求意见、上会讨论等,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终于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了,进一步健全了我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机制体制,加快水生态环境建设,持续改善河湖环境质量,促进河湖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争取到2017年底,全区要完成龙道河、金鸡河、无名河、箭杆河等10条河道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底,主要河湖实现水清、岸绿、安全、宜人,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按照《顺义区实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区长任“总河长”,对辖区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分管副区长任“副总河长”,对辖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总责。区级“河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担任,负责明确河湖及周边生态环境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河湖及周边开展综合治理,统筹抓好市管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并对镇(街道)“河长”和区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镇(街道)管河湖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负责,承担河湖的疏浚整治、水工建筑物维护、截污治污等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市管、区管河湖的水环境整治、维护工作。 
  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湖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落实“三查”“三清”“三治”和中小河道管护责任。“三查”是指严查污水直排、严查垃圾乱堆乱倒、严查违法建设;“三清”是指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三治”是指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河湖面源污染、治理河湖两岸生态环境。 
  方案明确,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每半年至少开展巡查1次,区级“河长”每季度至少开展巡查1次,镇(街道)“河长”每月至少开展巡查1次。同时,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对落实“河长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对于落实情况较好的镇(街道)将给予奖励。 
  2016年,顺义区全面启动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先期治理了小中河、月牙河、顺三排水、方氏渠和龙道河5条黑臭水体河道,并从11月10日起,对这些正在治理的黑臭水体河道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及时掌握治理中黑臭水体的各项指标。另外,该区还结合中小河道治理,分四个阶段,实施10条146.8公里河道的清淤疏浚、生态治理等,修复水生态体系,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河道行洪标准从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并结合入河排污口治理,通过接市政污水管线、修建临时措施、新建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处理站、环保执法等方式,截流治理211处入河排污口的污水,控制外源污染物进入。还制定了《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通过建设河水循环处理站和应急污水处理站、铺设循环管道、安装入河排污口智能控制闸门等,对10个河段,全长30.65公里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利用城带村、镇带村、联村合建等模式,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将28个重点水源地、民俗旅游村及污水量较大的村庄纳入农村污水处理计划,消减绝大部分的污染源。同时,完成陈各庄等11个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