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房价新政:郑州新房价不能高于去年10月

28.06.201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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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郑州6月28日电 (记者 李志全)内陆省份河南近期出台房价限价政策,其中特别提到,郑州市新备案预售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原则上不高于2016年10月份周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水平。

  置业顾问为民众推荐商品房户型。 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

  这是继郑州公布本地楼市调控政策后,河南省级层面采取的最新限价举措。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27日联合下发通知,出台加强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的新政。官方要求,郑州要加大热点片区的土地供应,加大对房企购地资金来源的审查力度,企业取得土地后要加快商品房的建设和上市节奏。

  郑州市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在2016年达到“新高度”,一度连续两个月房价环比涨幅全国第一。当年10月,郑州重启楼市限购政策,并在当年12月份通过限贷政策升级,对楼市进行调控。

  今年3月,郑州官方又出台政策称:补缴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此番河南在房价限价政策中明确,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要严肃查处。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

  同时,官方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表示,对工作不力、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未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将对有关地方主管部门和责任人约谈问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