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系统《种子法》培训班在石家庄举办

07.07.2016  18:33
   中国林业网7月7日讯     6月28日至29日,河北省林业系统《种子法》培训班在省林业干部培训中心举办。来自全省各设区市主管种苗工作的林业局局长、种苗站站长和种苗重点县的种苗站长及省林业厅有关处室单位的相关人员共93名学员参加了培训班。
  培训班由省林木种苗管理站副站长王印肖主持,省林木种苗管理站站长李志修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执法处周景莉解读了新修订的《种子法》,北京林业大学教授李媛辉结合具体案例对《种子法》进行了讲解,省林木种苗管理站执法科刘金亮就种苗执法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
  李志修指出,新修订的《种子法》的实施,表明我国林木种苗事业迎来了转型升级的新时代。各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要明晰新修订《种子法》的变化,把握《种子法》修订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和实施新《种子法》,同时提出了力争做到“全、精、深、实”4字要求:要全面学习和领会《种子法》;要扎实学好《种子法》的每项条款;要深入分析《种子法》的重点内容;要认真地将执法工作与当前的林木种苗工作相结合。要在宣传中学习、在学习中贯彻、在贯彻中领会、在领会中实践、在实践中提高,不断提高用《种子法》指导工作实际的能力,努力把新《种子法》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推动全省林木种苗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李志修强调,各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要积极建议各级林业局党组专题研究林木种苗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完成新《种子法》执法主体的委托,更新观念,深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种子法》的新要求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各项法定制度和职责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依法治种。
  通过此次培训,加深了河北省林业系统种苗管理人员对新修订《种子法》的理解,强化了种苗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为《种子法》在全省范围内贯彻落实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河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