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河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28.04.2018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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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新闻发布会现场 房现玉 摄

  中新网石家庄4月28日电 (房现玉)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姚绍学28日透露,5月1日起,河北省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

  当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河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新闻发布会。

  姚绍学称,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秦皇岛北戴河机场、秦皇岛港作为实施离境退税的首批离境口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单位作为代理机构。另外,河北省离境退税信息软件系统上线调试已经完成。

  河北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王晓轩介绍,上述三个口岸离境隔离区内均设置了离境退税场所。退税对象为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当其在安新县江轩商贸有限公司、雄县天奕商厦有限公司等46家退税商店购买符合退税条件的物品,可退还(含增值税额)发票金额的11%的增值税,其中包含由退税代理机构收取的2%的退税手续费。

  石家庄海关监管通关处处长王玉兰称,离境退税的物品包括服装、鞋帽、首饰、电器等共21个大类324种。需明确,食品、饮料、水果、烟、酒、汽车、摩托车等不能享受。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王翠莲表示,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境外旅客离境日距最后入境日未超过183天;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和消费;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姚绍学表示,河北省是历史文化资源大省,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历史机遇推动下,境外旅客来河北人数将逐年攀升,推进离境退税政策具有提升河北省改革开放力度、补上拉动境外旅客在河北省购物消费的短板、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要作用。下一步,河北将逐步扩大离境退税政策实施范围。

  据悉,截至2017年底,中国已有22个省市实施离境退税政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