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全敞开

19.09.2017  07:03

近日,河北省印发《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通知》(冀农业机发〔2017〕14号),对纳入河北省补贴范围、并在该省完成归档的产品,全部实行敞开补贴。

通知强调,对购置粮食烘干仓储、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促进绿色发展的机械设备实行优先补贴,应补尽补。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尽快实施敞开补贴,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及时做好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快补贴实施进度。实施敞开补贴后,一律实行资金限额内“先购后补”,按照“先到先补、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严格控制,对于受资金限制等原因未补贴的当年购置机具,下年度予以优先补贴,并按下年度补贴政策和标准执行。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及新闻媒体、专业网站等,及时、全面公布补贴政策、年度实施工作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产品信息表、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要确保已公布的补贴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有人值班、有效畅通。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细化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同时要求各地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核,不断提升实施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部、省有关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处失信违规主体,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正常工作秩序。


  (信息来源:17-09-15 河北农机化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