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院、庭长疫情期间带头“云”办案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给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门头沟法院立足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的工作大局,将院、庭长带头网上办案作为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院、庭长引领示范指导作用,积极开拓网络庭审“新阵地”,用足用好云端审执“新方式”。
院、庭长云端办案“动起来”,确保办案节奏不放松
该院院、庭长带头开展在线庭审、网上谈话、无接触发款,做到真办案、多办案、办难案,鼓励一线法官“动起来”,确保特殊时期案件审理“不打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中断”。如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亓纪在线开庭审理一起工商登记行政案件,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远程出庭应诉,区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全程在线旁听,有力促进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副院长安辉在线与行政案件被告镇政府进行庭审,分时段、抓时机地与行政机关开展协调工作;副院长代长申带头推动涉民生案件线上案款发还,及时将十级伤残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兑现到位;副院长闫洪升作为审判长在线开庭审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案件,充分贯彻落实“七刑会”精神理念;副院长黄锋在线开庭审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及时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院、庭长云端办案“带起来”,确保办案质量不降低
办案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应用是提高法院工作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院、庭长带头在线办好案既是对“关键少数”在特殊时期模范表率作用发挥效果的新考验,也是院、庭长从规范流程管理到统一裁判尺度的新契机。一方面,该院院、庭长通过开展线上开庭,带头熟悉云端流程与技术操作,从当事人身份确认、审判组织成员回避告知到庭审笔录签字确认,全方位细化指导要求与注意事项,确保网上办案操作规范有序,切实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该院院、庭长带头示范在线庭审驾驭技巧,加大类型化案件的指导力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旁听案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院、庭长在把握裁判尺度、指导疑难案件审理等方面的表率作用,确保特殊时期在线开庭“质量在线”,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院、庭长云端办案“管起来”,确保审执监督不打折
院、庭长带头线上办案是对进一步深化落实《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关于院长、庭长全面规范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试行)》的新考验。该院院、庭长通过直接参与案件审理的方式加强对分管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将院、庭长办案与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等工作有机结合。院、庭长通过在特殊时期履行审判监管职责,进一步审视在“流程监控-程序督查-质效管理”方面的改进空间,切实发挥好“一单一表”(《关于院长、庭长全面规范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清单》《重大敏感案(事)件登记表》)与“三级四类”台账的实际效能。
该院院、庭长在疫情期间积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公正履行审判职能,并取得了显著效果。截至3月22日,该院结案率为43.86%,结收比为56.17%。同时利用“云法庭”远程庭审平台解决了一批涉民生案件,避免疫情期间因诉讼进程影响当事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