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门头沟旅游局长获刑15年
张久振
陈胜利
本报讯 昨日下午,记者从北京市一中院获悉,门头沟原旅游局局长张久振因贪污公款470万元,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此案曾于本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2年期间,张久振多次以门头沟区旅游局的名义,向王某全、王某玲等个人和单位借款2000余万元。
2013年5月至7月期间,工作组对上述欠款进行核实、清偿,张久振利用职务便利,从中骗取470万元。这其中,张久振将向王某全及其经营管理的公司借款中的200万元、向王某玲及其经营管理的公司借款中的40万元用于个人使用。
后在工作组核实、清偿欠款过程中,张久振将上述240万元列入门头沟区旅游局因公支出费用的欠款中,从而用公款归还了其个人欠款。
另外,张久振在参与工作组核实欠款的过程中,对王某玲在门头沟区旅游局因公支出费用的欠款中虚假列入230万元予以确认,从而通过工作组清偿欠款,骗取公款230万元,后由王某玲非法占有该款。
在一审开庭时,张久振表示自己认罪,称拿回来的钱是给闺女在加拿大买房使用。他解释道,自己想退还赃款但是名下没有任何财产。
法院认为,张久振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其到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部分赃款被追缴,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一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张久振有期徒刑15年,责令其退赔450万元,其中210万与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发还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严琪 J195
本报讯 中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教育司原司长陈胜利,非法占有公款85万余元人民币,2009年因贪污罪被北京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记者获悉,陈胜利因疾病近日被延期监外执行,期限一年。
2002年9月至2005年5月间,陈胜利在宣教中心将国家计生委拨付的“P01项目”专项经费80万元转入中国人口出版社后,以支付书籍“研究编撰费”的名义,将其中的30万元转入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社,随后将其中13万余元转入其个人控制的“咨询中心”,据为己有。
此后,陈胜利以类似手段,先后两次将其他项目经费转入“咨询中心”。“咨询中心”由陈胜利自行成立,领取工资的“员工”只有陈胜利及其妻子、儿子和儿媳妇。
2008年7月4日被逮捕时,陈胜利已从国家计生委退休。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后,他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0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其“咨询中心”账户内在案冻结的85万元,已被发还国家计生委。
因患高血压(三期)等疾病,第一看守所对其不予收监执行。2010年至今,其在五年内先后五次被暂予监外执行,每次期限为一年。监外执行期间,他被交付海淀区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
经法院依法查明,陈胜利在矫正期间仍患有高血压等严重疾病,符合暂不宜收监执行条件。据此,法院决定对69岁的陈胜利延期监外执行,期限一年。严琪 J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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