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4月25、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副主任李继安分别主持两次全体大会。
会议审议了《沈阳市劳动争议调解条例(草案)》《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表决通过了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加快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大力推进城乡结合部老旧住宅供水、供气、供热管网配套改造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审议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表决通过了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苏宏章辞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赵长义说,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两部《条例(草案)》进行了热烈讨论,会后将分别适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提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在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议案办理过程中,要突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这一核心,明确工作思路,进一步制定完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尤其是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各种模式、功能定位、建设方式进行深入研究;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尽快形成可复制的养老模式,并积极加以推广,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培育社会居家养老服务的中介组织和连锁服务机构。办理好“三网”配套改造议案既是改善我市民生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必须充分发挥市政府的主导作用,市、区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统筹规划,按照“先易后难,由近及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地将二环路以内的老旧住宅区优先予以改造,并逐步向外延伸,依次完成改造任务。
赵长义说,《若干意见》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查监督的有益探索和积极实践,具有针对性、创新性,对于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实效性,强化人大监督职能,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推进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将发挥重要作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债务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把地方政府债务管好用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凯、顾春明、徐璐、黄凯、聂洪升、于波、王开军,秘书长张宁出席会议。市领导王翔坤、周维远、赵东岩列席会议。10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0名公民旁听了两次全体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