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长青同志任前公示通告

05.06.2015  12:15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汪长青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汪长青

  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二审监督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拟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男,58岁(1957年6月生),汉族,河北清苑人,1978年7月入党,1976年2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研究生(北京市委党校法律专业)。

  曾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处级检察员,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一处处长,二审监督处处长。2010年9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2015年6月4日至6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 http://www.bj12380.gov.cn )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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