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补政策出台

12.12.2016  03:39
  近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我省出台《江西省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补办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林地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进行奖补,以提高森林经营水平,促进农民增收、资源增长和产业发展。
  该项政策遵循“先干后补,专款专用”原则,奖补对象为通过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在公开市场上流转林地组建的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专业大户)等林地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奖补标准按林地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上年净增的流转面积50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林业合作社每个最高奖补5万元,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每个最高奖补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经营主体投入林业生产经营和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示范创建和规范化管理。(记者 刘芝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