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局长会议在南昌召开

26.01.2015  01:54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月26日讯     1月21日,江西省林业局长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江西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工作,部署安排2015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林业工作。江西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阎钢军,国家林业局驻福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专员尹刚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林业厅巡视员魏运华主持会议,省林业厅领导詹春森、黄小春、罗勤、邱水文、李晓浩、胡跃进、辛卫平、郭国芸、钟世富、钟明、肖忠优、武来成出席会议。
  副省长李炳军对此次会议作出批示,并代表省政府向为江西绿色崛起作出积极贡献的全省林业人表示感谢和慰问。他指出:2014年,全省林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围绕做好“改革、提质、增效”三篇文章,圆满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森林质量提升、林业资源保护、绿色富民产业发展等各项改革发展任务,为推动全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林业的定性、重组和职工身份转换,实现了社会保障全覆盖和经营机制全面创新,为“三增长一确保”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基础。2015年是江西省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开局之年。林业重任在肩,大有可为。全省林业战线的同志们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当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排头兵,全力抓好林业资源保护,不断提升全省森林质量,进一步深化包括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在内的各项林业改革,着力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不断激发林业发展活力,努力促进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为江西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尹刚强充分肯定了全省林业系统2014年的工作,特别是在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及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工作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对全省林业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更加妥善地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的关系,严格坚守湿地、林地等生态红线不动摇;二是继续把非法侵占用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推向深入;三是继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阎钢军指出,2014年,在国家林业局的精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林业系统围绕做好“改革、提质、增效”三篇文章,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为推动绿色崛起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九个方面:一是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任务基本完成;二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三是造林绿化建设成效明显;四是森林资源培育全面加强;五是资源保护管理持续给力;六是林业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七是依法治林建设步伐加快;八是科技支撑能力稳步提升;九是部门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阎钢军要求,要准确把握和主动适应林业发展新常态,首先要准确认识全省林业发展正处在“四个时期”:一是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期;二是林业改革的深化期;三是森林质量提升的攻坚期;四是林业产业发展的转型期。同时要牢牢抓住“四大要素”:一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背景;二要准确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三要准确把握提质增效的新任务;四要准确把握改善民生的新需求。主动适应林业发展新常态,要科学处理“四种关系”:一是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二是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提质与扩量的关系;四是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阎钢军强调,2015年是江西省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林业工作,意义重大。2015年的工作重点概括起来就是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项改革”,加强“六大建设”:围绕全省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这个中心,按照“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总要求,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后续工作,稳步提高森林质量,加大资源保护力度,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着力提升林业科技、法治和自身建设水平,不断巩固和发展林业生态优势,为实现“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贡献新力量。
  阎钢军还部署了当前春季造林、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十三五”规划编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
  会上,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詹春森传达了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勤宣读了李炳军副省长的批示。鹰潭市、九江市、安福县、南康区、上高县、金溪县、新建县等7个设区市、县(区)林业局局长作了典型发言。
  各设区市、县(区)林业局长,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290余人参加了会议。(钟南清  徐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