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印发

07.12.2016  07:32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农机局联合印发《江苏省“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农业机械化水平稳定在85%左右;全省粮食(水稻、三麦、玉米)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苏南等有条件地区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

规划》明确“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江苏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按照“转变发展方式,突出提档升级,围绕全程全面,服务现代农业”的总体思路,以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为重点,推动农机由普及向提升水平转变,加大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着眼短板环节、薄弱区域,提高农机化质量效益,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坚强的物质装备和技术支撑。

规划》要求自觉践行新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发展,增添农机化发展内生动力,加强制度和科技创新,加快重大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坚持协调发展,提升农机化发展的整体性,着力解决地区间、行业间、作物间、环节间机械化水平不平衡,机械增长与利用效率不协调,动力机械与作业机械不匹配。坚持绿色发展,扩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应用,促进“舌尖上的安全”,实现农机化从服务于生产向生态、生活功能拓展;坚持开放发展,促进农机化国际合作共赢,发挥江苏滨江临海、开放程度高的优势,积极配合“一带一路”等对外合作战略的实施,推进农机装备国际合作;坚持共享发展,强化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实现省工节本、人机相宜,让广大农民共享农机化发展成果。

规划》确定“十三五”农机化发展四个重点。一是重点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升粮食烘干能力建设,推广水稻机械插秧,巩固三麦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快玉米生产机械化步伐。二是积极开发推广高效设施农业生产新机具、新技术,发展以设施蔬菜为重点的园艺生产机械化技术,提高渔业、畜禽业、林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三是发展绿色机械化技术,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发展节约型农业机械,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推广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机械化技术。四是加大油料作物生产机械化试验示范力度。

规划》提出实施八项工程。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工程以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核心,每年创建15个左右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5年内在全国率先建成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省。并实施农机化科技创新工程,农机装备提档升级工程,农机信息化建设工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工程,农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农机化人才教育培训工程,农机安全发展工程。《规划》将八项工程细化为20个项目,对投资需求进行了逐项测算。

规划》强调健全支持保护和深化改革创新。把农机化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财政预算安排农机化资金中期规划与农机化发展规划有效衔接,确保农机化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着力政策创设,优化顶层设计,拓宽农机化支持发展渠道,加快形成农机化支持保护制度。加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力度,完善报废更新补贴办法,建立农机报废经济补偿制度。全面推行农机政策性保险,积极组织实施农机综合保险。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兴建机库,依法依规解决存放机库、产地烘干等农业用地困难。加强高标准农田及机耕道路等农机化配套设施建设,为农机作业服务创造条件。围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创新农机经营组织方式,推进农机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提高农机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加工业。积极推进农机化金融支持和信贷服务,探索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和农机信贷贴息制度,发展农机小额贷款,解决新型农机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改革农机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性和公益性的农机化工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接,开展政府向农机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农机检验等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探索公益性农机推广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激发经济活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