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梦陆水 砥砺前行——写在长江委水政监察总队陆水

15.12.2016  06:33
 




陆水水库大坝



联合拆除坝区违章建筑



“长水政趸6”执法趸船



开展取水许可专项监督检查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点



卫星遥感疑似项目水行政执法专项核查
烟波浩渺的陆水水库,30万赤壁百姓的“母亲湖”。
半个多世纪前,这里是世纪伟人治水蓝图的起点,如今,这里山清水秀,湖美库安,续写着一段人水和谐的佳话。
然而,这座饱经历史风霜的水库,却一度遭受“侵害”——坝区乱搭乱建影响枢纽工程安全,库区弃渣填库、非法拦汊筑坝等现象,严重威胁防洪安全、供水安全。
“还赤壁百姓一个安宁的‘母亲湖’!”铮铮誓言下,2006年,长江委水政监察总队陆水水库支队正式挂牌成立。十年来,在长江委总队的指导下,陆水支队深入贯彻依法管水,锐意创新执法思维,不断提升自身内力,揭开了陆水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崭新篇章。
肩负使命  留住碧水筑安宁
陆水水利枢纽工程(以下简称“陆水水库”)位于湖北省赤壁市城区东南端,始建于1958年,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有灌溉、发电、航运、养殖、供水、水利旅游及水电科学试验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
作为水利部直属、长江委主管的水库,陆水水库在建成之初,承担着三峡工程试验坝的任务,为新中国的治江事业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半个多世纪以来,水库在发挥自身工程防洪效益的同时,也是30万赤壁百姓生产生活的唯一水源地,为此,当地亲切地将它唤作“母亲湖”。
打开库区行政区划图,包括崇阳、赤壁2个县市在内的5个社区和5个村尽收眼底,覆盖范围约60平方公里。据陆水水库支队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陆水水库岸线长、水面广、库汊多,加上水库大坝地处城郊,人为活动频繁,水库管理与保护工作十分艰巨。”
事实也的确如此。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起,伴随环库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当地群众开发建设、脱贫致富的愿望日趋强烈,传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心理并未改变,不少人为贪图私利便始作俑者:他们有的拦汊筑坝用于养殖,有的为修建房屋将弃土弃渣随意抛入水库中,有的为获取土地,大肆填库……一时间,水库水事秩序面临巨大挑战。
通过相关数据,对当时的情况也可见一斑:水库建库至今,共确认非法拦汊筑坝,修建塘坝116处,其中建库前5处,建库后至改革开放前56处,改革开放后至2000年49处,总计110处,占全部确认塘坝的94.8%。这些拦杈筑坝行为虽大多为库区政府发展经济,提高库区移民生活水平所采取的措施,但很大程度上破坏了陆水水库的水环境,给赤壁全市百姓带来防洪安全和饮水安全隐患。
为了给赤壁人民一个健康的水源地,还“母亲湖”一片安宁,1992年,在长江委的组织和指导下,首先以试点的形式,在陆水水库设立水政监察执法队伍,并开展水政监察工作;2006年,长江委水政监察总队陆水水库支队正式挂牌成立,同时被列入试点支队开展规范化建设,至此,陆水水行政执法工作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十年来,这支驻守在陆水湖畔的“水源哨兵”,忠实履职,默默奉献,悉心管理和维系着陆水水库的正常水事秩序,为确保水库大坝的安全运行,保障赤壁百姓的安全饮水,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创新机制  多方聚力促长效
上个世纪的陆水水库,由于“一库两管”的管理体制没有理顺,确权划界等历史遗留问题也尚未得到解决,坝区乱搭乱建、库区乱填乱拦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着陆水水库的水事秩序。为此,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且能凝聚多方力量的执法长效机制,成为陆水水政监察人的重要使命。
2006年,刚成立不久的水库执法队伍在多年工作的基础上,开始尝试与赤壁市水利局、公安局、环保局等执法部门携手,共同探索建立一套陆水水库水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包括: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水行政执法工作顺利推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围垦、弃渣填库、排污、乱搭乱建和网箱养殖等水事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建立联络人制度,各有关单位确定一名执法联动日常工作联系人,专门负责信息沟通、参与现场检查、协调或处理日常工作,使执法联动工作常态化;加强信息通报、信息共享,通过会议、纪要或简报、电话、走访等形式,及时相互通报执法情况、工作需求、重难点问题,以统一思想和工作措施,便于问题妥善解决及案件有效查处。
该联动机制一经建立,便得到当地各级各部门的一致拥护,并成为长江流域最早与地方建立群防群治关系的执法范例,一股铁腕护水的合力在陆水库区蓄势待发。
位于水库8#副坝压浸台上的违建房屋,多年来都是防汛检查的障碍,2010年,在赤壁市委、市政府的指挥协调下,陆水支队通过联合赤壁市水利局、市规划局等职能部门及蒲圻办事处,多次上门说服教育,“以案说法”,迫使当事人于当年6月中旬自行拆除了违建房屋,有效清除了多年的防洪隐患,维护了水库管理秩序。
2011年2月,水库蒲纺经济开发区荆泉河口处发生大规模弃渣填库行为,支队立即向市政府发出了《关于请求支持禁止在陆水水库非法弃渣填库的函》,取得了地方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与配合,通过与水利局、城管局、派出所等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从取土源头开始抓起,终使填库行为得到有效制止。
2011年3月,面对7#副坝保护范围内和3#副坝溢洪道旁的违建房,支队按照“谁执法有效谁执法”的原则,联合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据《赤壁市城市综合管理实施办法》,分别依法强制拆除了违建房,有效保障了枢纽工程安全。
2014年5月,在与赤壁市陆管委开展联合执法巡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双丘村罗某存在非法拦汊筑坝行为,在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要求当事人拆除非法筑坝未果的情况下,最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案件移交地方,由赤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向当事人下达清障令,2016年6月,罗某限期拆除了坝体,及时消除了不良影响。
十年间,凭借与地方建立起的强有力联动机制,陆水支队与赤壁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默契配合,执法成效显著。而为了使合作变得更加全面与深化,支队还经常与赤壁市政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综合整治陆水水库库周环境;联合陆管委、国土、公安等部门,对荆泉段非法弃渣填库、陆水林场处的开山填库、库区居民建房填库等行为进行制止;联合环保局、港监局、公安等部门,对水库多起水污染事件快速反应,积极采取处理措施,确保水库水质不受污染。
机制顺,则万事顺。陆水水库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以来,每年与地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4次,这些联合执法行动,不仅对违法当事人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快速有效地制止了违法行为,同时也扩大了执法部门的影响力,树立了水行政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
力保库安  执法必严树权威
水库水行政执法责任重大,作为守护赤壁百姓“母亲湖”健康的“排头兵”,陆水水库支队承担着依法管水,维护水库良好水事秩序的重要任务。十年来,围绕“依法管水,保障水库工程与供水安全”的工作宗旨,支队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严格执法巡查和监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实现了“有为、有威、有位”。
水行政执法巡查,是维护良好水事环境的基础,也是减少水事违法行为发生,快速制止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陆水支队历来重视对水库的执法巡查,日常巡查上,支队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按坝区每日两巡,库区每周两巡的频次开展,同时分别划分责任区,每个责任区安排值守人员或协管员,建立值守和考核制度,确保值守或巡查工作落到实处,第一时间发现水事违法行为;专项巡查上,针对水事违法行为高发地段、水污染高发水域组织巡查,每年总计开展坝区巡查700余次,库区巡查100余次;同时,按照长江委水政监察总队的统一安排,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开展陆水水库卫星遥感疑似项目水行政执法专项核查行动,共排查项目117个,有效掌握了库区涉水建筑物、拦汊筑坝等侵占库容行为的基本情况,为严厉打击陆水水库违法水事行为打下坚实基础。
如果说,执法巡查是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关键则在于严厉查处各类集中突出的水事违法行为。多年来,陆水支队对库坝区一批乱搭乱占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清除,并对一系列违法违规建筑,坚决依法拆除,力求执法一次,见效一次,影响一批。数据显示,仅“十二五”期间,通过开展各类联合执法行动,共拆除违章建筑20余处,有效保障了水库枢纽工程的正常运行。
水库保护管理工作千头万绪,为更好地造福当地百姓,支队也结合陆管局水管单位的职责,在库区积极开展各种监督检查,包括:对取水户的取水许可手续、取水计量设施,取水计划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并对其入河排污口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依法对相关涉河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水源地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开展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对多起水污染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陆水水库管理保护面积覆盖约60平方公里,库区岸线长、水域广,涉及人口多,如何在这样一片广阔的区域里,将水法规意识传递给每一个百姓?为此,在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下,支队广泛寻求良策,通过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对当地百姓进行水法规集中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滚动播放水法宣传磁带,发放宣传册,设立法制活动宣传点等,在库区周围形成了良好的水法规宣传氛围。
同时,针对坝区集中发生的乱搭乱建,库区弃渣填库等行为,执法队员也“送法上门”,进行一对一说服教育,以理服人,取得了良好宣传成果。此外,支队还在水库周围设立了11块永久宣传牌,并设置举报电话,使违法填库等水事违法行为的举报率大大提高,扩大了宣传范围,真正将全民护水的正能量普及到了库区的每一个角落。
一次次巡查暗访,一回回执法亮剑,这支能打硬仗的队伍,用坚决的态度、坚定的信心,打出了陆水水政监察人的声势和威望,也用实践证明了“有为才有位”的不变真理。
队伍建设  夯实基础强内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好库区管理保护工作,离不开一支能力过硬的水政监察队伍。成立十年来,陆水水库支队从完善执法制度,提升执法人员水平,改善执法装备三个方面下足工夫,队伍整体综合素质、执法水平都得到显著提高,为确保水库效益正常发挥,维护库区良好水事秩序奠定了坚实基础。
完善执法制度方面,支队坚持每年年初和年末召开队务会,分别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和考核。而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年中还会随时召开队务会,研究执法工作中表现的突出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同时,不断完善支队巡查、评议考核等管理制度,通过明晰队员责任权限,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对队员进行年底评议考核,其结果也将作为局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这些都对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提升执法人员水平方面,支队坚持每年组织一期水行政执法培训班,集中对水政监察人员进行培训,轮流派遣人员参加水利部、长江委举办的各类水行政执法培训班,同时“走出去、请进来”,常与兄弟单位就执法工作进行交流、学习,使得队员水法规知识进一步充实,执法业务能力有了全方位提升。
改善执法装备方面,支队不断加强水行政执法保障,近年来,为执法人员统一配备了执法识别服等执法装备,并要求队员在巡查和执法期间统一着装,主动出示证件,向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水行政执法形象。
更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在总队的支持下,建设了一艘执法趸船,为陆水水库水行政执法工作夯实了基础。目前,这艘“长水政趸6”的崭新双层执法趸船正停靠在水库坝前的码头上,成为陆水水库的第一艘水政执法趸船。该执法趸船长约40米,宽约7.6米,内部配备有会议室、询问室、厨房、卫生间及备勤宿舍,预计投入使用后,能实现执法人员的24小时值班,从而极大提高支队执法的工作效率,使之成为陆水水库水政执法的前沿“哨所”,并借此打造一个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控、快速反应的现代化水政执法系统。
从队伍各项建设相对落后,到如今执法制度、队员素质、执法装备都有了明显完善和提升,十年来,陆水支队的水行政执法能力取得日新月异的进步,也为捍卫陆水库区正常水事秩序打下坚实基础。
十年蜕变  湖美库安焕新颜
回望历史,饱经沧桑的陆水水库,如今湖美库安,面貌焕然一新:坝区乱搭乱建现象基本消除,库区非法拦汊行为得到遏制,工业弃土弃渣填库明显减少,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的社会合力日益增强……陆水变了,库区水事秩序正日趋好转,库区水环境明显改善。
而在这种变化中,又蕴藏着一种不变,那就是——陆水水政监察人切实履行治水管库的神圣职责与捍卫百姓饮水安全的坚定决心。
十年来,陆水支队逐渐从实践中,积累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执法经验:
管理和保护水库水资源绝不是哪一家能独立做好的,它涉及方方面面。面对重大棘手的水事案件,必须充分发挥执法联动机制的合力作用,携手地方政府及其直属部门,共同打击威胁库区正常水事秩序的行为。这种方式不仅对违法当事人能形成强大威慑力,快速有效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也有利于树立法律权威,扩大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影响力。
陆水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覆盖广、库汊多、人口多、人为活动频繁,仅靠支队有限人力,很难及时发现水事违法行为,必须通过聘请库区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威望的基层民众作为执法协管员,使其充分发挥耳目、宣传员、执法辅助的作用,以构建陆水水政监察的社会监管体系。
科学技术是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执法能力的最根本手段。2015年起,支队在长江委总队的支持和指导下,连续运用遥感、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及时发现违法圈库、占库、填库和违法取水、排水、破坏水资源的行为,彻底摸清了水库违法涉水行为的家底,提升了库区勘查与案件排查的效率,也为清除库区违法水事行为提供了可靠数据保障。
让普法工作走在违法行为发生之前。多年来,支队不断创新水法规宣传形式,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大力宣传水利法律法规知识和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增强库区各级政府的水法规意识和水法治观念,提高库区群众的法律认知度和守法自觉性,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正是有了这些宝贵经验,一支“文明之队、威武之师”正日渐在陆水湖畔茁壮成长起来。未来,支队还将进一步加大库区执法力度,固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联动机制,争取处理案件一起,震慑一大片;继续完善基层协管员制度,设置陆水水库水利警务室,从而更好地协助支队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探索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大力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维护水库正常水事秩序。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回首来路,三千六百多个日夜,长江委陆水水政监察人用责任与汗水铸就了一座治水丰碑;遥望前程,他们必将以更加崭新的面貌,继续不辱使命,踌躇满志地筑梦陆水,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