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费引纠纷 打架受伤诉赔偿

20.04.2015  18:56
  马女士与刘女士、殷女士共同租住通州某小区的两居室,三人因水电费问题发生争吵,刘女士与殷女士将马女士关在房间里进行殴打。近日,马女士将刘女士、殷女士起诉至通州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25000元。

  原告马女士诉称:原告与被告刘女士、殷女士共同租住某小区的两居室。该房被隔成五间,刘女士住在原告左边一间,殷女士住在原告右边一间。某天晚上十二点左右,三人因水电费问题发生争吵,刘女士和殷女士将马女士关在房间里进行殴打。原告经诊断为脑外伤后神经性反应、头皮血肿等。

  马女士认为,自己不仅身体上受到严重伤害,精神上亦承受了巨大压力,而刘女士、殷女士拒不赔偿,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2500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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