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通过验收

06.01.2017  15:31
12月29日至30日,浙江省水利厅组织召开了安吉县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验收会。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林业厅、环保厅、湖州市水利局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验收。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冯强主持验收会议并讲话。
验收委员会实地核查了凤凰水库生态电站、水环境优美村——双一村、中小河流治理——南溪孝丰段等试点项目,听取了安吉县政府关于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汇报以及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对建设试点工作的评估意见,并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质询和认真讨论,验收委员会认为,安吉县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组织保障有力,资金投入到位,基本按照批复的试点实施方案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预期,总结提炼出了“美丽乡村”“智慧河道”“水土保持科技示范”等试点建设经验,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可供全省推广或借鉴,一致同意安吉县通过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验收。
会上,冯强对安吉县顺利通过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验收,成为全省首个水生态文明县表示祝贺。他指出,自2013年被确定为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以来,安吉县围绕“科学治水、依法管水、文明用水、人水和谐”,构建科学严格的水管理体系、健康优美的水生态体系、安全集约的水利用体系、特色鲜明的水文化体系、全面可靠的水安全体系,把水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区域城乡经济社会建设与水利发展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为全面推进我省水生态文明建设做好了先锋探路工作。
冯强强调,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持续性的工作。安吉县要继续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和拓展建设内容;要把已经建成的水生态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制度化、长效化,为全省提供样板和示范;要在保持现有水生态文明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勇立潮头、走在前列,不断把水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更高的阶段,开创新局面,谱写新篇章,走出一条“人水和谐”的水生态文明之路。其余试点县要认真学习借鉴安吉县的经验,倒排时间,狠抓落实,尽快全面完成创建的各项任务,全面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丰富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