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第三水厂、第四水厂等8家单位通过北京市水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

04.03.2015  18:12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第三水厂、第四水厂、第八水厂、第九水厂、田村山净水厂、海淀营销分公司、门头沟分公司和培训中心按照北京市水务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要求,开展自评和外部评审,进行了整改和改进,通过了由评审组织单位组织的复查和现场复核,经公示无异议,此8家单位取得“北京市水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 称号。

 

北京市水务局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