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认真贯彻四部法律法规 取得多方面成效

20.05.2015  18:39

会场

刘轩汇报

本报讯 5月19日,记者在水污染防治系列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上了解到,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四部法律法规的实施,市水务局认真履行赋予的职能职责,为保护水资源和改善水环境做出了不懈努力,促进了水与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市水务局副局长刘轩介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水务局在贯彻四部法律法规上取得了成效。主要采取规划先行,统筹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厂建设,持续开展河湖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控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河湖水环境治理方式。探索创新水务投融资模式,着力解决融资难问题。深化水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解决排污增量问题。建立流域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落实区县治污属地责任。完善河湖管理机制,提高水环境管养水平;强化执法,维护流域水系治理成果。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在贯彻执行四部法律法规也存在着问题,一是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二是河湖水系治理任务繁重,三是系统治理和管理不够得力。 
  针对问题,市水务局下一步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排水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河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强化源头防控和保护,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水工作。 (摄影/贾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