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艺人可到中小学兼职

31.01.2018  04:01

  近日,北京市教委转发了教育部制定的《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办法提出,民间艺人、能工巧匠也可以被吸纳进学校美育教育的兼职队伍中。

  办法指出,选聘体育美育兼职教师,有利于破解现阶段学校体育美育教师紧缺问题,是整合各方资源充实体育美育教学力量的有效手段。按照规定,体育兼职教师的选聘对象应是其他学校专业体育教师,校外教育机构、体育运动团体与体育系统的有关体育工作者;美育兼职教师的选聘对象应是其他学校专业艺术教师,校外教育机构、宣传文化系统与社会文化团体的艺术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以及符合资质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也可以成为美育兼职教师。

  作为兼职教师,需要具有较高的体育艺术专业技能水平,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相关体育、艺术领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民间艺人、能工巧匠应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方面有一定造诣。此外,兼职教师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办法鼓励体育美育专职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下,以“走教”方式到农村及其他师资紧缺的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鼓励普通高校体育艺术专业教师担任中小学兼职教师;鼓励学校选聘承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育艺术传承项目教学与指导的兼职教师。按照要求,专职教师在其他学校兼职的工作量不应超过本校的工作量。

  就学校而言,应建立专任教师与兼职体育美育教师结对帮扶机制,支持兼职教师与专任教师联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制订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杜绝兼职教师借教学与活动之名推销体育、艺术器材设备、有偿补课等行为。

  按照规定,各地应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选聘体育美育兼职教师工作,并合理支付相应报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加强对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的培训,设立体育美育兼职教师培训项目,提升其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牛伟坤)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