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院民行处完善机制规范执法强化监督见成效
随着新《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民行检察工作呈现案源萎缩、监督规模和效果总体下降的局面,西城院民行处开拓创新,通过扩大案源,规范执法,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同时积极探索新型监督职能,先后获区工人先锋号、市院嘉奖等荣誉。各项具体工作如下:
一、充分发掘内外部资源,扩大案件来源。
一是针对法院类案错误、关联错案和同案不同判问题,加大自行发现案件的力度。在办理光大银行申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时,发现还有4起类似案件存在合同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情况,而法院判令合同借款人不承担还款责任适用法律确有错误,遂一并提请抗诉,获法院改判3件。二是与刑检部门紧密沟通,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依托该机制,民行处向刑检部门移送线索2件,收到刑检部门案件线索4件。三是广泛发动外部力量,扩大申诉、举报案源。制发《民事案件申请监督指引》,聘请14名民行检察联络员,主管检察长带队走访辖区律所、召开辖区律所座谈会,发挥社区检察官办公室的桥梁作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加强民行检察职能宣传,服务辖区法制需求的同时,拓展了同级监督案源。
二、加强工作机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为规范接待行为,制定了《接待当事人规范》,规范办案流程,注重文明接待,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同时加大释法说理工作力度;为规范办案关键环节,制定《民事检察调查核实工作办法》、《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办法》,使民行检察调查核实工作、和解工作规范、依法进行,近三年,通过扎实的调查核实工作,提请抗诉20件,获法院改判14件,成功促成检察和解3件,均实现案结事了;为推进检务公开,制定《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听证办法》,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加大办案透明度,促进执法规范性;试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主任检察官对本组办案规范性和法律文书严谨性把关,处长加以监督,提高办案规范性。
三、提升监督能力,畅通监督渠道,提高监督实效。
一是加强办案组织建设,提高监督能力。根据案件特点和人员特长,成立劳动争议、医患纠纷、拆迁安置纠纷等办案兴趣小组,提高办案和调研的专业化水平;合理设置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简化审批环节,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二是秉持法治理念和为民宗旨,运用多元监督方式,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坚持以法治思维严格审查案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如众城实业公司申诉案,针对法院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提请抗诉,挽回60万元国有资产;光大银行申诉林某借款纠纷案,针对法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获得法院改判;针对法院质证程序不规范,采取一般检察建议予以监督。另一方面,胸怀大局,关注民生,妥善处理民生案件、涉众案件等敏感案件。如谢某被他人盗用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后被判还款,通过促成检察和解,免除了谢某的还款义务,消除了其不良信用记录,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加强案件后续跟踪,畅通同级监督渠道,保障监督效果。与同级法院建立常规性沟通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就法律适用、裁判尺度互相交换意见,增进业务了解;与法院会签《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民事诉讼监督工作若干意见》,明确了执行监督、再审检察建议工作的相关流程、期限,保障同级监督顺畅进行;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机制,与审监庭、执行庭召开联席会议,对西城院提起监督的案件加强后续跟踪监督,提高监督效果;与法院建立联合化解矛盾工作机制,共同开展区域维稳工作。
四、理论调研带动实践突破,积极探索新型监督职能和新型工作模式。
以《民事诉讼法》修订为契机,加强新类型检察监督职能的理论调研,依托两个国家检察官学院课题、一个高检院理论所课题和多个院级课题,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调解监督、督促起诉工作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细则》、《民事检察调查核实工作办法》、《督促起诉工作办法》等;就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相关问题,邀请专家、学者、律师等召开研讨会。实践中,通过向宣武房屋管理中心发督促起诉函,挽回国有资产损失50万元;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审查世盛物业公司申诉案,引入第三方释法评理、媒体参与、社会监督,有效实现息诉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