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加强低保“关系保”“骗保”责任追究

25.01.2017  09:41
  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关系保”、“人情保”、骗保、错保等现象深受百姓诟病。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23日表示,民政部将继续加强低保工作中的责任追究,不仅要追究未履职尽责的相关工作人员责任,而且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具体办法,对那些隐瞒收入财产、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保的当事人,也要追究责任。
  在国新办当日举行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有关情况政策吹风会上,宫蒲光介绍说,截至去年11月,全国共救助城乡低保对象6053.4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5%,民政部已采取四方面举措遏制“关系保”、“人情保”、骗保、错保等问题:
  ——完善监督机制。去年以来,民政部指导各地通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公开公示、开展第三方评估等办法,加快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目前全国99.6%的县市区设立了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热线,99.5%的县市区建立了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制度,98.9%的县市区建立了低保经办人员责任追究机制。
  ——推进核对机制。民政部一方面已会同公安部、银监会、证监会、工商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制定了查询户籍、车辆、银行存款、证券财产、工商登记和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等信息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扩大核对信息数据项;另一方面,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加快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凡是申请进入低保的家庭和个人都必须经过审核。
  ——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去年1至11月,全国低保对象因家庭收入变化等因素累计退出833.1万人、新增611万人。
  ——开展专项治理。2014年以来,民政部每年都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低保排查等监督检查活动,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民政部坚持零容忍,及时要求地方按规定追责问责。
  宫蒲光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监督检查,特别是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确保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阳光、透明。
  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低保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6%左右,使中央财政安排的低保补助资金达到了1242.4亿元。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国平均农村低保标准达到3611元/人·年,同比增长17.8%,全国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县市区数已经从2015年底的1521个减少到502个。(记者 崔静、罗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