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民执罚﹝2018﹞32号
12.07.2018 19:40
本文来源: 民政局
文号 | 当事人基本信息 | 违法事实及 违法行为依据 | 行政处罚依据及 处罚种类、幅度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时间 |
京民执罚 ﹝2018﹞32号
| 当事人名称:北京于魁智京剧艺术 发展基金会 登记证书 :京民基证字第0020057号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W3座301-302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于魁智
| 北京于魁智京剧艺术发展基金会未参加2009年度至2016年度年检的行为,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对北京于魁智京剧艺术发展基金会作出撤销登记的 行政处罚。 | 2018年7月10日 |
本文来源: 民政局
12.07.2018 19:40
京民执罚﹝2018﹞29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
民政局
京民执罚﹝2018﹞31号
文号
当事人基本信息
违法事实及
民政局
京民执罚﹝2018﹞30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
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