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纾困新政出台

01.03.2020  21:10

  中新网北京新闻3月1日电 (记者 杜燕)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民办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影响,促进稳定健康发展,北京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减免房租、延期纳税等措施。 

市区属国有企业减免房租 

  今天,记者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教育机构承租北京市及各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办学活动,依照防疫规定延期开学或暂停培训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 

  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免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教育机构减免房租的企业,由市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允许教育机构延期纳税 

  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教育机构,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北京市教委表示,以上两项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因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然失效)。 

教育机构年检和考核可推迟 

  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民办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影响,促进稳定健康发展,北京市将适当推迟对教育机构的年检和考核。 

  原定在上半年开展的教育机构年检和考核可推迟至下半年进行,可适当延长整改期限(教育机构招生资格可顺延至2020年下半年)。 

  据悉,以上措施适用于经北京市各区教委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含备案的社区办园点)和教育培训机构,经北京市教委审批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及申请备案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文中统称为“教育机构”)。 

补贴民办幼儿园 

  北京市教委还表示,经北京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且符合市级财政补助条件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按照2020年1月的在园幼儿数,将2020年1至6月的生均定额补助给予一次性预拨,保持园所和教职工队伍稳定。

  对运转困难且在解决区域“入园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按照班数给予帮扶。 

  教育行政部门鼓励具备条件且有意愿的民办园转普,转普的各项补助从2020年1月拨付,保教费从2020年1月按照普惠园价格收取,转普后退还幼儿家长相关费用。 

  相关措施适用于经各区教委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含备案的社区办园点)。具体帮扶措施由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教委出台具体办法。(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