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基尼女模游街营销将受罚

13.11.2015  17:20

  京报网讯(记者杨滨)国家工商总局今天上午公布新《广告法》颁布实施以来查处的12起典型违法案件。其中,北京建外SOHO比基尼女模游街被认定为“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商业广告活动”,已进入行政处罚阶段。

  11月3日,部分媒体对朝阳区建外SOHO发生的利用衣着暴露女子在街头开展营销活动进行了报道,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经查,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为推销该公司的APP产品,提高品牌曝光度,在当天组织十几名身穿比基尼的女模特,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开展营销活动。这些女子身着暴露,手臂上、臀部印有该公司名称和“用我”文字和二维码。工商部门表示,该商业广告活动利用女性暴露身体吸引关注,品味低俗,有违社会良好风尚。

  监测数据显示,新《广告法》正式实施短短4个月,违法广告数量下降了近70%。

  另据透露,由工商总局组织起草、修订的《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年内将出台;《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将于近期公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即将进行审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D044


  郑重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京报网网:XXX(署名)”,除与京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5202099联系;本网刊登信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