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母亲河奖”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

06.10.2015  17:18

  近日,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开展第七届“母亲河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面向全社会正式启动评选表彰活动。“母亲河奖”是共青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部委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设立的权威奖项,是我国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领域的唯一奖项,旨在通过表彰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人士、集体和组织,加强对青少年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美丽中国建设,做生态文明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本届“母亲河奖”评选表彰活动以提升社会化程度为目标,在奖项设置、产生办法、评选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呈现如下4个新特点。

   一是增设奖项类别,扩大表彰规模,着力提升参选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本届“母亲河奖”奖项将原先的组织奖、个人奖细化为4类,分别是:面向个人设立的“保护母亲河绿色卫士奖”,面向青少年集体设立的“保护母亲河绿色团队奖”,面向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参与单位设立的“保护母亲河组织奖”和面向爱心企业设立的“保护母亲河贡献奖”。表彰数量增加至各类奖项分别不超过20个,表彰总体规模适当扩大,以实现对各级各类为生态环保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集体、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广泛覆盖。

   二是优化产生办法,依托具体活动载体,着力提升团组织层层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动员面。 本届“母亲河奖”评选按照分类指导、活跃基层的原则开展,各奖项在推报环节基本采取组织发动和网络宣传相结合、逐级选树和阶段推出相结合的方式。比如,“保护母亲河绿色卫士奖”主要依托“寻找身边的绿色卫士”活动。乡、县、市、省四级团委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明确本地标准、广泛寻找发现、开展宣传公示、认定产生本级典型、分享传递事迹、择优向上推荐六个环节,自乡镇团委起,本级产生5位左右“绿色卫士”,并推荐为上一层级活动的候选人。比如,“保护母亲河绿色团队奖”主要依托在全国以35岁以下青年为主体的基层单位中,普遍开展“绿色团队”争创活动。县、市、省三级团委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业生产型企业、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大中小学、城乡社区各领域青少年集体中,按照广泛动员、认定产生、宣传推广、向上推荐四个环节,自县级团委起,本级产生5个左右“绿色团队”,并推荐为上一层级活动的候选团队。

   三是完善评选标准,树立科学导向,着力提升获奖者带动全社会积极投身美丽中国建设的示范性和引领性。 本届“母亲河奖”进一步细化了各奖项的分类标准,并对突出“青少年”主体地位、紧扣时代主题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要求在评选对象上突出“青少年”的主体地位,提出候选个人的年龄须为45周岁(含)以下,候选集体或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年龄须为45周岁(含)以下、且35周岁以下青少年占主体。比如,要求在评选导向上紧扣“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时代主题,强调参选个人(集体、组织)开展的项目与活动必须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有利于加快生产方式绿色化,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四是接受定向推荐,探索“开门办活动”,着力提升评选表彰的社会开放度。 本届“母亲河奖”各奖项接受保护母亲河行动各主办单位的定向推荐,同时也将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接受社会组织的定向推荐。主办单位和社会组织定向推荐的候选人(集体、组织)总数占比近20%。同时,活动将把组织发动和宣传动员结合起来,运用全媒体手段,开展立体式宣传,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评选范围、申报条件,努力提高“母亲河奖”的社会知名度、影响力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