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摔杀新生二胎 觉得带孩子太累
京报网讯 上午10点,瘦小的万某走上北京二中院刑事法庭。公诉机关指控,她在生下自己第二个孩子之后,将孩子杀死。据本案检察官介绍,和许多同类案件中的被告人一样,万某在杀死亲子之时,根本就没把新生儿当成一个生命,在她们的心里,这更像是一个可以随意处理的“物件”。万某则在庭上供述说,她就是不想要第二个孩子了,因为“生一个就够了,带孩子太累”。
掐死孩子扔进垃圾桶
今年25岁的万某是北京人。进入法庭的时候,她直接走向被告席,并没有像很多被告人一样向旁听席上张望。
据万某在庭上的说法,去年7月1日早晨6点,丈夫和婆婆都出门了,她开始宫缩,极度疼痛,到了8点,她去了厕所,将孩子生了下来。“厕所里有一把剪子,我就剪断了脐带。”此时,她的身上都是血,抱着孩子返回卧室时,手上一滑,孩子掉到了一个马扎上,脑袋磕在马扎角上。“我本来就不想要他,当时又慌又怕,孩子又摔了,我便想破罐子破摔了。”此后,她先用竹签扎孩子肚子、用一把平头剪刀扎后脑、用手掐脖子,但是毕竟于心不忍,掐了一分钟后就松了手,于是她又把孩子向地上摔,即使如此,孩子也还活着。她又把还在出声的孩子装进了垃圾袋,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
发现孩子的邻居作证说,当天清洁工在清理垃圾桶时,突然听到了有类似猫叫的声音。这位邻居发现声音是从一个垃圾袋里传出来的,撕开垃圾袋,才发现是个孩子。“身上好像没什么外伤,不过看上去很危险了。”报警后,警察赶来将孩子送进医院,但是抢救无效,孩子死亡。法医鉴定,他是死于重度颅脑损伤。
怕辛苦不愿要第二胎
整个过程中,最让人不解的是,既然如此不想要孩子,为什么不提前做流产手术?检察官和法官先后问了同样的问题。万某对此的解释是:“我就是不想要第二个孩子了。”她说,她和丈夫的经济不独立,家里都是婆婆说了算。如果要做手术,只能找婆婆要钱。可是婆婆又希望他们生二胎。“我是到怀孕六七个月之后才发现的,当时已经不能做流产了,只能做引产,我自己在经济上负担不了手术费。”她再一次强调,在剖腹生下第一个孩子之前,她就已经决定不会再要第二个了。在整个怀孕的过程中,只在六七个月之后,婆婆和丈夫发现她的肚子大了,“简单地问了问”,而万某的回答是“我是胖了”。他们竟也没再追问,更没要求或带领她去医院做检查。
万某在庭上称,在整个案件当中,她的丈夫、婆婆都不知情,甚至在听说楼下发现弃婴的时候,还在家里议论半天。更令人惊诧的是,万某生孩子、杀亲子的过程中,她的公公一直在家,仅仅只是中间去买了一次早点,却对儿媳生孩子这么大的事情一无所知,直到警察找上门,才知道前几天被扔在楼下的孩子是自己的孙子。
至于为什么直到六七个月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怀孕,万某回应说:“我生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就是直到这个时候才发现的。”
万某的丈夫今天没有出现在法庭上,但是其律师宣读了家属的谅解书。
为何屡屡发生类似案件
主诉检察官在庭前告诉记者,在类似的案件当中,大多数被告人都是把新生儿当成一个“我自己的物件”,觉得自己想怎么处理都行,并没有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生命。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研究员分析说,女子杀死新生儿的诸多案件中,公众一般会将她们归结为“法盲”、“生子后恐惧、慌乱”等。但是国内频繁发生类似案件,其实也是有着更多的社会、文化背景。
宗春山说,从中国古代的传统上,并不认为婴孩具有独立地位。俗话说的“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二十四孝故事里的“郭巨埋儿”,也是这种意识的一种反应。
此案未当庭宣判。
记者 安然 甘南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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