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人民大学中欧欧洲法项目”开班仪式在苏州校区举行

28.09.2016  04:11

9月26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中国人民大学中欧欧洲法项目”第三期培训班开班仪式在苏州校区举行。苏州校区党委书记兼国际学院、中法学院院长朱信凯,法学院外事办公室主任陈磊,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主任刘甡,教务部部主任肖逸秋,国际事务部执行主任陈超,中法学院法语教师张莉、樊薇薇、Julien MARIDET以及第三期培训班全体学员参加了仪式。国际学院副院长石佳友主持开班仪式。

朱信凯代表苏州校区致辞。他介绍了苏州校区的基本情况,并对项目学员来苏州校区学习表示欢迎。他表示,“中欧欧洲法项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共同设计,也是苏州校区法语教学的王牌项目。项目第二批10名学员全部达到法语B2等级,且有2人达到C1等级,这充分表明苏州校区法语教学取得的显著成绩。朱信凯向第三批学员提出三点期望:一是要努力成为法语学习的旗帜和榜样;二是要矢志成为未来跨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使者;三是在苏州的一年学习生活中,要沉下心去体会这座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

陈磊代表法学院致辞。她表示,法学院对“中欧欧洲法”项目给予了高度重视,上届项目开办期间,法学院多位领导曾多次来到苏州校区看望同学们,并且还参加读书会等一系列活动。陈磊代表法学院对苏州校区的投入和奉献表示感谢,并建议同学们要充分利用好苏州校区创造的优越条件,不断提高法语水平。

张莉和Julien MARIDET分别代表法语中、外籍教师发言。他们对“优中选优”的项目学员质量表示了高度赞赏,并鼓励大家认真学习法语。随后,他们介绍了法语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要求。

孙瑞霖同学代表第三期项目全体学员发言。她向苏州校区、法学院共同创造的优越学习条件表示感谢,并表达了大家学有所成的决心。

石佳友在总结中表示,第二届项目学员们开创了很好的先例,相信本届学员也一定会在学业上取得成功。他要求大家正视法语学习的难度,发挥团队精神,尤其是班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在语言学习的同时,也不要放松专业学习,希望同学们在苏州校区的学习生活中,时刻牢记时代赋予的使命,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中欧欧洲法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5年3月批准后启动,面向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法学院遴选本科获得法学学位的学生,经过中外双方联合授权组成的评委会以英语进行的严格面试选拔后,在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进行两个学期的法语培训和专业课学习,在第二年秋季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赴瑞士日内瓦大学法学院攻读“欧洲法与国际法专业”硕士学位。这一项目旨在培养精通“双语(英语和法语)双法(中国法和欧洲法)”的中国青年法律精英,为具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培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