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

08.07.2019  14:41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京建发〔2015〕380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北京市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一)培训时间:2019年7月

  (二)企业报名:2019年8月31日前

  (三)现场评审:2019年10月至11月

  (四)公示:2019年12月

  二、考评标准原则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京建发〔2015〕380号)执行,涉及的法规、规范、标准有调整的内容,按照新的规定要求考评。

  三、属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填写同意申报意见后,由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于2019年8月31日前报送至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四、已达标项目应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本年度继续对已达标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五、2016年评审通过项目本年度全部到期,企业可重新申报。

  六、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全过程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七、相关文件及《评审申报表》请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zjw.beijing.gov.cn  →下载中心)下载。

  (地址: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416房间;咨询电话:55597762;邮箱: [email protected]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