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2016年度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自愿申报 现场评审 规范专业 严字当头
我市启动2016年度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要求,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大力推广行业内先进工作经验,本市2016年度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已正式启动。目前,已完成企业申报和基础审核工作,进入专家现场评审阶段。
现场评审严格专业
现场评审邀请了安全生产、特种设备、消防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共同参与,通过实地检查、资料核对、抽查考核等方式,分为内业审查和外业查勘两部分,现场共有6名专家在场,分两组分别评审,评审专家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进行独立打分,每项评审至少有2名以上评审专家打分,按平均分确定评分结果。评审满分为1000分,800(含)分以上评审为达标。
安全生产、特种设备、消防等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一票否决参评项目评审。评审全程留存影响和文字记录,评审结果在现场公布。
现场评审达标的项目,将在市住建委、市安监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内如果发现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评审成绩。
通过的项目将颁发证书及牌匾,有效期为3年,物业管理合同到期或终止的项目,证书、牌匾失效。
多项政策鼓励参与
取得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的证书的项目将享受到三项鼓励政策:在北京市物业管理动态监管系统中作为奖励事项记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信息;达标项目可以作为项目管理单位投标北京市政府采购的加分项;优先推荐作为各类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种情况撤销证书
遇到以下五种情况将撤销颁发的证书。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未定期组织自查或抽查不合格的;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通知等文件要求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出现其他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条件。被撤销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原颁发的证书、牌匾失效。自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评审。
2016年评审工作共组织两批。首批评审自2016年4月至6月。通过企业自愿报名、自查自评、资料审核、实务培训等环节,最终有50个项目进入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将持续半个月,分别由7个评审组,共84名专家完成。截至目前,已有20个项目完成了现场评审工作,评审合格的有8个项目,最终结果将在6月份向社会公示。